法的对人效力包括四个原则,即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与折中主义。
法的对人效力包括四个原则,即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与折中主义。
参考答案和解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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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对人效力的确立是以()为原则。 A、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B、属地主义、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C、保护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属人主义相结合D、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我国法律在对人的效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 )。A.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B.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C.以保护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D.以折中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的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有()。A:保护主义B:属地主义C:属人主义D: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E: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2007年真题)我国法律在对人的效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 )。A.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B.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C.以保护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D.以折中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多选题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关于法对人的效力先后采用过()原则。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C从新原则D保护主义E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