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GMP—附录1中第79条款规定:“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染或其它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那么对于滴眼剂产品是否必须进行100%澄明度检查(或灯检)?
2010版GMP—附录1中第79条款规定:“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染或其它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那么对于滴眼剂产品是否必须进行100%澄明度检查(或灯检)?
参考解析
略
相关考题:
问答题2010版GMP—附录1中第77条款规定“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100%的检漏试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在“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中指出“限于工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本较高的原因,除对熔封方式的注射剂要求100%检漏外,目前对无菌药品的逐瓶完整性测试设备应用的尚不普遍,国际上普遍接受基于容器密封系统设计—密封组件生产—密封完成—密封完整性验证的质量保证过程,以证明成品的密封性。”那么对于使用BFS设备灌装的滴眼剂及使用铝塑复合管包装的眼用凝胶产品,可不必执行100%检漏的要求,只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验证即可,这么做是否可行?(FL1-77)
问答题无菌检查是否仍需按灭菌柜次取样,每批取20袋?国家局网站上发布的“药品GMP问答(一)”中提到:“同一批产品经多个设备或同一个设备分次灭菌的,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如灭菌工艺,灭菌方式等)的结果,确定从各个/次灭菌设备中抽样的数量(可以少于20个样品)。但每批产品用于无菌检查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中国药典》无菌检查附录中规定的数量,无菌检查按批进行即可,不必按每个灭菌柜次单独进行。”(TZ-222(四)
单选题关于滴眼剂叙述错误的是()A滴眼剂系指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滴入眼内的无菌液体制剂B用于眼部手术或眼外伤的制剂,必须制成单剂量剂型,按安瓿剂生产工艺进行C滴眼剂所用溶剂应为注射用水D滴眼剂须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的要求E主药不稳定者,全部采用无菌操作法制备
多选题关于滴眼剂的叙述,正确的是()A滴眼剂是指药物制成供滴眼用的澄明溶液、混悬液或乳剂B滴眼剂一般应在无菌环境下配制C滴眼剂如为混悬液,混悬的颗粒应易于摇匀,其最大颗粒不得超过100μmD供角膜创伤或外科手术用的滴眼剂应以无菌制剂操作配制,分装于单剂量灭菌容器内严封E每一容器的装量,一般应不超过1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