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债的保全
名词解释题
债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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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项制度在债法理论中属于( )。A.债的担保B.债的移转C.债的保全D.债的履行
下列关于合同保全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B.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C.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D.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保全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合同保全制度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B、合同保全制度只适用于金钱之债C、任何债权人只要符合合同保全制度的要求,均可行使相应的权利D、合同保全制度没有破除债的平等性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保全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合同保全制度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B合同保全制度只适用于金钱之债C任何债权人只要符合合同保全制度的要求,均可行使相应的权利D合同保全制度没有破除债的平等性
单选题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属()。A债的保全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