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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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类的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子类”或()。A.“基类”B.“子类”C.“父类”D.“派生类”

( 11 )用来派生新类的称为 【 11 】 ,而派生出的新类称为它的子类或派生类。

下列描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私有派生的子类无法访问父类的成员B.类A的私有派生子类的派生类C无法初始化其祖先类A对象的属性,因为类A的成员对类C是不可访问的C.私有派生类不能作为基类派生子类D.私有派生类的所有子孙类将无法继续继承该类的成员

下列修饰符中,不能用来修饰类的是( )。 A.publicB.abstractC.finalD.static

abstract是抽象修饰符,可以用来修饰类及其属性和方法。()

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 )。A.派生类可以作为墓类派生其他的子类B.派生类继承基类的所有数据成员C.派生类可以有多个基类D.派生类不能继承一些函数成员

下面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m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用来派生新类的类称为【 】,而派生出的新类称为它的子类或派生类。

下列关于子类型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子类型关系是可逆的B.公有派生类的对象可以初始化基类的引用C.只有公有的继承下,派生类是基类的子类型D.子类型关系是可传递的

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A.多重继承中,不同父类中不能有同名成员B.多重派生中,所有父类的派生方式必须相同C.多重派生的子类不能再派生子类D.上述三种说法都不对

用来派生新类的类称为( )。A.新生类B.派生类C.基类D.子类

类声明中final修饰符指明该类( )。A.不能用来声明对象,只有继承使用B.是最终类,不能有子类C.是负责财务的类D.以上都不对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virtual可以用来声明虚函数B.含有纯虚函数的类是不可以用来创建对象的,因为它是虚基类C.即使基类的构造函数没有参数,派生类也必须建立构造函数D.静态数据成员可以通过成员初始化列表来初始化

通过类的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子类”或()A、“基类”B、“子类”C、“父类”D、“派生类”

Scala里,final修饰符的描述正确的是?()A、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不被子类重载B、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把整个类声明为final,这个类不能被继承C、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只能被子类重载一次D、以上说法都是错误的

下面描述中,正确的是()。A、virtual可以用来声明虚函数B、含有纯虚函数的类是不可以用来创建对象的,因为它是虚基类C、即使基类的构造函数没有参数,派生类也必须建立构造函数D、静态数据成员可以通过成员初始化列表来初始化

下列关于抽象类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抽象类是用修饰符abstract说明的B、抽象类是不可以定义对象的C、抽象类中不能有具体方法D、抽象类通常要有它的子类

下面关于override修饰符的描述错误的是?()A、Scala里所有重载了父类具体成员的成员都需要这样的修饰符B、Scala里如果子类成员实现的是同名的抽象成员则这个修饰符是可选的C、Scala里如果子类中并未重载或实现什么基类里的成员则禁用这个修饰符D、Scala里如果子类是抽象类则子类的同名成员不可以使用这个修饰符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java.awt包的类Panel是用来创建面板的B、container类是Panel类的子类C、Panel类的实例是一个容器D、容器也是一个组件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B、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C、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D、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下面有关派生类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A、  派生类可以继承基类的构造函数B、  派生类可以隐藏和重载基类的成员C、  派生类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D、  派生类只能有一个直接基类

下列VisualFoxPro基类中,不能基于它创建子类(派生类)的是()A、线条(Line)B、页框(PageFrame)C、标头(Header)D、形状(Shape)

多选题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单选题不能再派生子类的类,修饰其,应该使用的修饰符是()。AprivateBabstractCfinalDpublic

单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java.awt包的类Panel是用来创建面板的Bcontainer类是Panel类的子类CPanel类的实例是一个容器D容器也是一个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