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A13.68B14.13C14.74D15
单选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
13.68
B
14.13
C
14.74
D
15
参考解析
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14.13(万元)。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14.13(万元)。
相关考题:
下列选项中,A厂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的是( )。A.A厂将原材料卖给B厂,再接受B厂加工的应税消费品B.由A厂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C.由A厂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A厂将本单位的原材料交付给B厂,要求对方按照A厂提供的图纸和工艺技术要求进行加工E.由B厂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A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 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 (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则 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 )A.13.68万元B.14.13万元C.14.74万元D.15万元
甲厂2019年3月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A.13.68B.14.13C.14.16D.15
下列选项中,A厂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的有()。A:A厂将原材料卖给B厂,再接受B厂加工的应税消费品B:由A厂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C:由A厂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A厂将本单位的原材料交付给B厂,要求对方按照A厂提供的图纸和工艺技术要求进行加工E:由B厂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A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A.36B.39.6C.40D.42.12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2.16B.2.19C.3.25D.6.58
2018年10月,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2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价款3万元,乙实木地板厂无同类地板销售价格,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其中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5%)
(2015年)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业务:(1)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2)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要求:计算缴纳甲厂业务(2)应纳消费税。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计算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批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A、13.68万元B、14.13万元C、14.74万元D、15万元
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受托的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将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收回后,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额89000元,适用税率为30%。A厂本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为()元。A、8600B、13200C、24028.5D、22100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正确的是()A、14.13万元B、15万元C、13.68万元D、14.74万元
甲服装厂接受某学校委托加工一批校服,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提供价值30000元的原材料,同时收取加工费20000元;另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工作服,合同约定由乙企业提供价值50000元的原材料,甲服装厂收取加工费30000元。则甲服装厂上述业务共应缴纳印花税()元。A、15B、19C、34D、49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试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款。
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5.25B5.55C6.18D6.53
多选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正确的是()A14.13万元B15万元C13.68万元D14.74万元
单选题2019年6月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万元。A13.68B14.13C14.16D14.25
单选题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受托的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将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收回后,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额89000元,适用税率为30%。A厂本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为()元。A8600B13200C24028.5D22100
单选题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15%,受托的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将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收回后,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额89000元,适用税率为15%。A厂本期应纳消费税额为( )元。A8600B7791.18C13350D24467.65
问答题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判断甲厂和乙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化妆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受托的B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将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收回后,领用一半用于继续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9000元,适用税率为30%。计算A厂本期委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消费税。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A36B39.6C40D42.12
问答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试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款。
单选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A13.68万元B14.13万元C14.74万元D15万元
单选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A13.68万元B14.13万元C14.74万元D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