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周某以高某向其借款6万元未还为由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借据,高某未提出答辩状,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就决定采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范某独任审判。在开庭审理之日,高某到庭。在庭审中,高某提出自己从未向周某借过钱,借条是在周某的威逼下写的,法官要求高某就受到威逼的主张举证,由于高某举不出证据,便判决高某偿还6万元和利息。高某败诉后,在法院门前喝农药自杀。 请问: 法院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是否存在错误?

案件经过: 周某以高某向其借款6万元未还为由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了借据,高某未提出答辩状,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就决定采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范某独任审判。在开庭审理之日,高某到庭。在庭审中,高某提出自己从未向周某借过钱,借条是在周某的威逼下写的,法官要求高某就受到威逼的主张举证,由于高某举不出证据,便判决高某偿还6万元和利息。高某败诉后,在法院门前喝农药自杀。 请问: 法院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是否存在错误?


参考答案和解析
A

相关考题: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辩护人高某辩护不力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做出的处理是()。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寻找陈的监护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原告应当在开庭审理以前提出回避申请,因此对其回避申请应当依法予以驳回B.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回避的决定以前,周某应当暂时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C.对于周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作出决定D.若法院决定周某不回避,原告不服申请复议,则在复议期间周某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周某在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C.王老汉因与女儿赡养费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7月判决其女儿每月向其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2010年1月,王老汉因患糖尿病,日常开支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提高赡养费的金额,法院应当受理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居程某打伤,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卿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程某认为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卿某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那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辩护人高某辩护不力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商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县人民法院在做出的处理是()。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某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寻找陈的监护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被告人高某,男,32岁,农民。高某的父亲因病死亡,被告人高某怀疑其父是服毒自杀。其兄到大队部开火化尸体证明时,将高某的怀疑向本村党支部书记周某做了说明。周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公安机关。经尸体检验确认,其父确因病死亡,对此,高某认为,周某是串通有关人员借机故意整他,便买了一把菜刀,窜入周家,用菜刀向周的头部、颈部猛砍数刀,致周某当场死亡。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高某精神异常,对其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是高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患有幻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高在妄想支配下,对自己的行凶杀人行为不能辨认和控制。据此,法院认为对高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对高某应如何处置?

合伙人高某因个人事务欠刘某30万元债务,而刘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7万元债务。高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刘某的下列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B: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以高某不偿还债务为由主张抗辩权D: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E: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刘某异议后,刘某提出上诉B.邓某诉林某离婚诉讼一案,法院审查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邓某提出上诉C.张某向某中院起诉朱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000元,法院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上诉D.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王某与高某借款纠纷一案,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其异议,高某提出上诉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对于下列再审申请,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A.周某与孙某离婚一案中,周某在败诉后以管辖错误为南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B.检察院针对钱某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后,钱某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C.谭某申请法院宣告其子谭小某失踪,在失踪宣告判决生效一年后,谭小某重新出现,谭某遂向作出失踪宣告判决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D.张某在诉李某返还不当得利二审败诉后,立即以该案法官可能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为由提起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高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第一审判决宣告时,提交了附带民事诉讼状。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受理高某的起诉,告知其可以在刑事判决生 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B.受理高某的起诉,但将其作为上诉转由第二审 法院审理C.受理高某的起诉,然后停止宣告刑事判决,重新进行审理和裁决D.驳回高某的起诉,告知其已经丧失诉权

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下列关于高某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要求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法庭应当准许B:高某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长时间的最后陈述,法庭不得予以限制C:高某有权聘请律师李某和郑某为其辩护D:高某可以对被害人陈述提出反驳性意见

案情:高某涉嫌强奸张某被立案侦查,后高某被A区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在关押的过程中,高某的妻子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生审查,检察院受理了其妻子的申请。后案件被公诉至A区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的过程中,A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后请求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决定不开庭审理,高某的妻子非常关心案情申请参加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她的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高某之前还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法院决定对遗漏的盗窃罪作补充起诉。问题:1.高某的妻子可否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2.高某妻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应该向那个检察院的那个部门提出?如果找错部门怎么办,找错检察院应该怎么办?此案检察院在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可否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大代表介入?3.A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其应如何处理?4.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妻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5.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盗窃罪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高某(女,22岁)是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陈某的嫉恨。陈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高某,甚至到公司对高某进行谩骂。一日,陈某故意来到高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高某外出返家时,陈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高某。高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陈某抓住高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高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高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陈某推倒在地,刚好陈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高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陈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陈某不愿再起诉,但陈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高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陈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高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高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高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陈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导游员张某在旅途中患急病,急需用钱又求救无门,游客高某趁机表示愿借给他两千元,但须以张某的房子代偿.张某无奈表示同意.半年后,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未还款的张某以房子抵债.根据《合同法》规定张某与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什么?

肖某与吴某是邻居,2000年初,肖某向吴某借款5000元,言明一年归还。一年后,吴某找肖某多次索要,肖某不仅不还,还提出吴某盖房时用了肖某的木材,应当一起结算。2001年3月吴某到某基层法院的法庭起诉了肖某,要求肖某还款。肖某提起了反诉,要求吴某归还所借的木材。法庭的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此案,2001年8月作出了判决,在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张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再上诉。问:该案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外省流窜作案的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辩护人高某辩护不力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该县人民法院应做出的处理是()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寻找陈的监护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高某故意伤害一案,高某之舅相某是本案证人,法院通知相某到庭作证,相某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方某涉嫌在公众场合侮辱高某和任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任某担心影响不好不愿起诉,任某的父亲可代为起诉B、法院通知任某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的法律后果,任某仍未到庭,视为放弃告诉,该案宣判后,任某不得再行自诉C、方某的弟弟系该案关键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D、本案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多选题方某涉嫌在公众场合侮辱高某和任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如果任某担心影响不好不愿起诉,任某的父亲可代为起诉B法院通知任某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的法律后果,任某仍未到庭,视为放弃告诉,该案宣判后,任某不得再行自诉C方某的弟弟系该案关键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D本案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问答题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本案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单选题某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向来关系不好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该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通知陈某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