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当一个类的方法被final关键字修饰后,这个类的子类将不能重写该方法

21、当一个类的方法被final关键字修饰后,这个类的子类将不能重写该方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

相关考题:

用于在子类中调用被重写父类方法的关键字是( )。A.thisB.superC.ThisD.Super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头,没有方法体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______________关键字修饰父类中的一个方法,那么这个方法将不允许子类重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B.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C.抽象类中一定要包含abstract方法D.某个类中包含了abstract方法,该类可以不声明为abstract类

对抽象类的描述错误的是( )。A.必须被继承使用B.方法必须被重写C.不能实例化D.用final 修饰符修饰

用于在子类中调用被重写父类方法的关键字是( )。A.thisB.superC.This 用于在子类中调用被重写父类方法的关键字是( )。A.thisB.superC.ThisD.Super

以下关于final关键字说法错误的是( )(两项)A)final是java中的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接口、抽象类、方法和属性B)final修饰的类肯定不能被继承C)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载D)final修饰的变量不允许被再次赋值

用于在子类中调用被重写父类方法的关键字是( )。 A.thisB.superC.ThisSXB 用于在子类中调用被重写父类方法的关键字是( )。A.thisB.superC.ThisD.Super

于方法重写,描述错误的是() A.子类重写父类方法,不能降低访问度B.子类重写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要保持相同C.子类重写父类方法,不能抛出更多的异常D.子类可以重写父类中final修饰的方法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有关java final的基本规则,描述错误的是()。A、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B、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只允许赋值一次,且只能在类方法赋值C、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即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D、final修饰的方法不允许被子类覆盖

Scala里,final修饰符的描述正确的是?()A、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不被子类重载B、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把整个类声明为final,这个类不能被继承C、类的声明上添加final修饰符确保成员只能被子类重载一次D、以上说法都是错误的

下面描述函数重写错误的是()A、要有子类继承或实现B、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的权限C、父类中被private权限修饰的方法可以被子类重写D、子类重写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子类的方法权限必须是public的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A、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B、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C、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D、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

Java中,用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在Java中,关于final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修饰变量,则一旦赋了值,就等同一个常量B、如果修饰类,则该类只能被一个子类继承C、如果修饰方法,则该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被覆盖D、如果修饰方法,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final关键字不能修饰的参数是()A、类B、成员C、变量D、方法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B、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C、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D、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

类中的成员方法也可以使用关键字()进行修饰,表示该方法不能被子类所重新定义。

在Java语言中,关键字final修饰一个类后,该类就不能派生出子类。

下列()关键字修饰类后不允许有子类。A、abstractB、staticC、protectedD、final

判断题在Java语言中,关键字final修饰一个类后,该类就不能派生出子类。A对B错

多选题在Java中,关于final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修饰变量,则一旦赋了值,就等同一个常量B如果修饰类,则该类只能被一个子类继承C如果修饰方法,则该方法不能在子类中被覆盖D如果修饰方法,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

多选题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单选题下列有关final修饰符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用final修饰的变量,一旦赋值,就不能改变,也称final修饰的变量为常量B由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中的相同方法覆盖C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生成相应的对象D由final修饰的类不能派生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