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作者是远达公司张总经理。
《远达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作者是远达公司张总经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法定作者达远公司
相关考题:
远达公司的应收账款——a公司账面余额为20万元,已提取坏账准备2万元,年底远达公司得知,a公司由于意外火灾导致资产严重损失,以至于企业不得不停产,短期内无法偿还该债权。远达公司根据a公司目前状况,作出了如下会计处理:借:坏账准备200000贷:应收账款200000并且补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180000贷:坏账准备180000请指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A.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后,方可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B.对于债务方A公司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的债务,远达公司应当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C.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坏账损失冲销。经过批准后,方可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坏账准备200000贷:应收账款200000D.补提A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借:管理费用180000贷:坏账准备180000
远达公司的应收账款——b公司账面余额80万元,属于当年度新发生的账款,远达公司对此项应收账款计提30%的坏账准备。请指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A.对于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而且如果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小(一般而言,5%或低于5%为较小比例),还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理由B.远达公司对此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而又无确凿证据支持此较大比例,可能是做秘密准备,即企业利用计提坏账准备的机会,有意来调节企业利润C.对于债务方B公司当年新发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而且在无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了较大损失时,不能计提较大比例的坏账准备(一般提取比例大于或等于40%的为较大比例)D.建议远达公司冲回已计提的30%坏账准备,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计提比例,调整对B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东安大学作为项目业主通过设计竞赛和公开招标的方式分别选择了东安市建筑设计院和远达建筑公司作为该学校体育馆项目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那么远达建筑公司的项目管理目标包括( )。A.进度、质量、成本目标B.设计目标C.投资目标D.利润最大化
东安大学作为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远达建筑公司作为该学校体育馆项目的施工方,那么远达建筑公司的项目管理目标包括()。 A、 工期、质量、成本目标 B、 设计目标 C、 投资目标 D、 利润最大化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下列情形应当进行离任审计的是()。A、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调任其他中心支公司任总经理B、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升任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C、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调任该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D、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调任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A、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B、总公司管理层成员C、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D、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1.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A银川公司B文盛律师事务所C远达公司D乙E鸿运公司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2.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鸿运公司拟定B文盛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E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4.重整期间,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鸿运公司欠嘉德汽车修理厂修理费10万元,嘉德汽车修理厂留置了鸿运公司的汽车一辆,重整计划批准后,嘉德汽车修理厂将汽车拍卖,清偿了自己的债权B鸿运公司为继续营业向A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借款,并以厂房作为抵押C徐某将自己持有的鸿运公司股份转让给甲D鸿运公司向远达公司等股东支付红利共计10万元E机器设备所有权人杜某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租借给鸿运公司的机器设备取回
填空题远达性视网膜病变又称为________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