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判断如下陈述是否正确? 在Python中,类中的方法与普通函数相比,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需要传递一个额外的第一个参数,但是在调用类中的该方法时,不需要为这个参数赋值。一般而言,推荐将这个参数使用名称写为myself 。
请判断如下陈述是否正确? 在Python中,类中的方法与普通函数相比,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需要传递一个额外的第一个参数,但是在调用类中的该方法时,不需要为这个参数赋值。一般而言,推荐将这个参数使用名称写为myself 。
参考答案和解析
错误
相关考题:
有一个抽象的画图方法show,它调用传递给它的参数图形对象的draw方法来实现画图功能。图形对象是一个父类对象,图形类下面有子类圆形类、矩形类、多边形类,它们都实现了自己的draw方法。但不管传递给show方法的参数是圆形类,矩形类还是多边形类的对象,show方法都能够画出正确的图形。请问这个过程中运用了面向对象方法的哪种机制?A.继承B.消息C.多态D.封装
以下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通过引用传递参数时,函数创建一个变量以存储参数的值B.当通过引用传递参数时,函数无法访问参数的值C.当通过引用传递参数时,调用程序创建一个临时变量以容纳参数的值D.当通过引用传递参数时,函数访问调用程序中参数的原始值
若在类A中有一个无形式参数且无返回值的方法m1(),而且在调用这个方法时可以使用类名称而不是对象名称,那么声明这个方法的形式为( )。A.static void m1 ()B.public void m1 ()C.final void m1 ()D.abstract void m1;
在Spring中,使用Java实现代理方式需实现InvocationHandler接口,且必须实现invoke(Object proxy, Method method, Object[] args)方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第一个参数是目标类B.第二个参数Method由被代理接口的方法调用C.第三个参数是方法调用的参数D.当程序调用代理的目标方法时,会自动变为调用invoke方法
已知C++中一个函数的原型为void f(int x, int y),调用这个函数时,要把实在参数传递给形式参数,应该采用的参数传递方式是(30)。A.传值调用B.引用调用C.复制恢复D.传名调用
下列关于单例设计模式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将一个类设计为单例设计模式,在其他类中可以创建这个类对象B、将一个类设计为单例设计模式,必须私有其空参数构造方法,并且还不能定义有参数的构造方法C、将一个类设计为单例设计模式,需要定义一个静态的成员方法将本类创建的对象返回给调D、以上答案都不对
在函数调用中,值调用方式将(请作答此空),下面所定义的函数foo为值调用方式,函数g的第一个参数采用值调用,第二个参数采用引用调用方式传递数据。若有表达式y=foo(2),则foo调用执行之后,y被赋值为()。A.实参的值传给形参。B.形参的值传给实参。C.实参的地址传给形参。D.形参的地址传给实参。
在函数调用中,值调用方式将( ),下面所定义的函数foo为值调用方式,函数g的第一个参数采用值调用,第二个参数采用引用调用方式传递数据。若有表达式y=foo(2),则foo调用执行之后,y被赋值为(请作答此空)。A.8B.7C.5D.3
下列关于拷贝构造函数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一个类可以定义多个拷贝构造函数B、若未定义拷贝构造函数,则系统会提供一个默认拷贝构造函数C、当类中有指针成员变量时,通常要为这个类定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来实现深拷贝D、拷贝构造函数中的参数按引用方式传递
有关于实参下面描述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实在参数是一个具有确定值的表达式B、函数在调用时,要将实在参数赋给形参变量。C、实参是在定义函数时放在函数名称之后的括号中的参数。D、参数传递时是将实参传递给形参
多选题关于类的构造函数,以下描述中正确的是()A当创建一个对象时,该对象的构造函数会被自动调用;B当创建一个对象时,需要指明是否调用该对象的构造函数;C同一个类可以有几个构造函数,各构造函数的参数必须不同;D同一个类可以有几个构造函数,各构造函数的参数必须相同;E构造函数的名称与类的名称相同;
判断题定义类时所有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用来表示对象本身,在类的外部通过对象名来调用实例方法时不需要为该参数传值。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