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A公司与荷兰B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上海A公司与荷兰B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参考答案和解析
BCD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要求装运货物,所以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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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卖方向买方销售某种商品 10000吨,在合同中规定了6至10月分5批装运,每月各装运200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买方按约于5月15日按合同开来信用证。卖方在前三个月每月装运2000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但是 9月份卖方因故未能按时装运,并延迟至10月初才装运。当卖方持有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本批货款时却遭到银行拒付,银行同时声称最后一批货物的装运也已经失效。分析银行拒受单据、拒付货款以及宣布最后一批失效有无道理。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货款.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贷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贷款?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季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条款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公司按CIF ROTY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公司以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装运港,启航不久,载货船舶因遇风暴而沉没。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将包括保险单,提单,发票在内的全套单据寄给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问进口方是否有义务付款?为什么?
按照公约规定,如果买卖合同对付款地点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货款的地点为()。A、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B、采用跟单托收的支付方式,卖方应通过托收银行在买方的营业地点向买方提交有关的装运单据,并凭单据付款C、采用银行信用证付款,卖方通常是向设在卖方营业地的议付银行提交有关的装运单据,由议付银行凭单付款D、由于卖方营业地点在订立合同后的变动而引起的在支付方面增加的开支,应由买方承担
1998年11日18日,我方某公司与国外客商签订一批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USD115每公吨CIP、汉堡,装运期为1999年3月15日前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 按合同规定,买方于2月6日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出口公司于3月8日将该批货物装上开往汉堡的班轮。 不料,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难于3月12日灭失。 我方某公司于3月16日持整套运输单据向银行议付,但买方在得知货物已灭失后已于3月15日通知银行拒付货款。试分析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如何处理?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CFR与CIF的最主要差别体现在()A、CIF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B、CFR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便于买方及时办理保险。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C、CIF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双方承担。D、CFR买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卖方,便于买方及时办理保险。若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单选题CFR与CIF的最主要差别体现在()ACIF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BCFR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便于买方及时办理保险。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CCIF卖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双方承担。DCFR买方必须在装船后及时通知卖方,便于买方及时办理保险。若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问答题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在装船前被吊车吊钩将外包装钩破,承运人应卖方请求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未提及货损情况。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外包装破裂,便以保险公司已为该批货物承保了仓至仓一切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遭保险公司拒绝。后买方又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承运人以应卖方要求而出具清洁提单为由,拒绝向买方赔偿。而此时卖方已经凭清洁提单从信用证开证行得到货款。请回答下列问题:(1)保险公司能否拒绝买方?为什么?(2)承运人能否拒绝买方?为什么?(3)提单与货物不符,银行支付货款是否应承担责任?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问答题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货款。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贷款。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贷款?
单选题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多选题根据公约规定,如果买卖合同对付款地点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货款的地点是()。A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B采用跟单托收的支付方式,卖方应通过托收银行在买方的营业地,向买方提交有关的装运单据,并凭单据付款C采用银行信用证付款,卖方通常是向设在卖方营业地的议付银行提交有关的装运单据,由议付银行凭单付款D由于卖方营业地在订立合同后的变动,而引起的在支付方面增加的开支,应由卖方承担
问答题买卖双方以CIF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000件,每件30美元,信用证付款。商品检验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办理完装运,制作整套结汇单据并办理完结汇续之后,收到买方因货物质量与同规定不符而向买方提出索赔的电传通知和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经结束,责任应由买方自负。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1997年8月英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7年12月纽约港交货。1997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纽约的花旗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7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该英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纽约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