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王某于1998年2月3日为其妻李某购买了一份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万元,合同中指定王某为受益人。1998年9月1日双方离婚。1998年12月4日被保险人李某遭遇车祸导致身亡,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试分析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王某于1998年2月3日为其妻李某购买了一份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万元,合同中指定王某为受益人。1998年9月1日双方离婚。1998年12月4日被保险人李某遭遇车祸导致身亡,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试分析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犯罪中止

相关考题:

王某为其儿子王楠(20岁)投保一份人身保险,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及死亡的赔付条款,指定王某本人为受益人。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保险合同必须征得王楠的同意方可成立B.假设王楠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则保险公司在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肇事车主追偿C.假设王某应于2002年10月1日交纳当年保险费,但是直至2002年11月1日王某仍未交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D.假设3年后王楠因失恋自杀,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E.假设王楠此后与保险公司协商,变更受益人为其母,此变更行为有效

2001年10月,王某向公司投保生死两全保险,本人为被保险人,其妻李某为受益人。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病情进一步恶化,最终狂躁不止,自杀身亡。其妻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被保险人因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保险法》第66条规定认为,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两年之内,拒绝赔付。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王某于2001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本人,受益人为其妻李某。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王某病情进一步恶化,终日意识模糊,狂躁不止,最终自杀身亡。导致死亡的近因是(),保险公司()赔付。 A.精神分裂,应该B.精神分裂,不应该C.自杀,不应该D.自杀,应该

王某与李某为生意合作伙伴,2015年3月1日,经王某同意,李某以王某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李某,保险金额15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同年8月5日,王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花去1万元后,于2015年9月23日不治身亡。2015年10月7日,李某持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本案?( )A.因李某对被保险人王某不具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B.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万元保险金C.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5万元保险金D.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6万元保险金

2019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妻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但是王某并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2018年9月12日,刘某遭遇车祸身亡。张某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应向谁赔付?( )A.不应当;不赔付B.应当;向张某赔付C.应当;向李某赔付D.应当;向王某其他亲属赔付

2009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妻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但是王某并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2010年9月12日,刘某遭遇车祸身亡。张某和李某均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A、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办理了一份变更受益人为张某的公证书,因此受益人为张某,保险公司应付给张某保险金B、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对李某就没有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王某和李某离婚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应解除合同并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王某的遗产支付给张某C、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张某基于保险利益原则自然成为保险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应付给张某保险金D、王某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虽然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办理了一份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是并未将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在这个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没有发生改变,依然为先前指定的李某,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付给李某保险金

李某与保险代理人王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王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交付了保费,但王某表示需要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因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王某已经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王某索赔B.李某应当向王某索赔车辆损失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交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D.待保险公司找到王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违章驾驶造成王某与李某的两车相撞,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损失全额赔偿,则自向王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代位行使向李某请求赔偿5000元损失的权利B.如果王某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已经从李某处获得2000元赔偿金,则保险公司仅需赔付王某3000元C.如果保险公司仅向王某赔偿3000元,则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向其赔偿2000元D.保险公司在向王某做出赔偿后,其代位权自王某与李某汽车相撞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B.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有权向李某追偿C.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王某仍有权要求李某赔偿D.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后,保险公司免除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案2008年9月16日下午,A市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甲客运公司一辆客车载客30人,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在一拐弯处,驾驶一辆大货车的王某因疲劳驾驶,与正常驾驶的客车相撞,致使客车翻入山谷,造成5人死亡(包括客车司机李某),1 8人受伤,王某自己也受了重伤,客车、货车均报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几日后,该市的保险公司在处理该保险业务时发现:(1)甲客运公司于2008年1月向保险公司为其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2万元。投保时李某在受益人一栏中填写其母顾某,顾某于2008年5月20日病故,李某未重新指定受益人,李某的父亲早已死亡,有妻张某和一个女儿小李,还有一个弟弟在工厂工作。李某生前欠客运公司2000元。李某死后,客运公司、李某的弟弟、李某的妻子张某均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为此引起保险纠纷。(2)甲客运公司曾为该客车办理了15万元的车辆全额损失险。事故发生后,甲客运公司从责任人王某处获得赔偿2万元,现以实际损失15万元向保险公司索赔。且甲客运公司将报废了的客车进行拆卸,把有用的零部件拆卖给了一汽车修理厂,得款3万元。(3)有父子两人刘某、小刘(5岁)在车祸中当场死亡,刘某曾经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小刘,另外曾为小刘购买了死亡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史某(小刘的母亲);又查明,事故发生前几日,史某在一次保险宣传活动中,为刘某、小刘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但还未来得及告知刘某和小刘。(4)梁某也是在车祸中丧生的一人,其投了人身意外保险,但轻信自己不会发生意外,没有交付第二期保费,至2008年9月16日已逾期61天。事故发生的当天早上,其妻正好路过保险公司,并到保险公司补交了保险费。(5)王某为其货车也投了20万元的车辆全额损失险,但几日前王某与罗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该货车卖给罗某,但尚未交付,约定2008年9月20日交付。【问题】1.保险公司因李某意外死亡而应付的保险金2万元,应该归谁所有?2.对于甲客运公司要求15万元赔偿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如何理赔?3.对于刘某所购买的2份保险及其妻史某购买的保险,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4.保险公司对于梁某的死亡,应否承担保险责任?为什么?5.保险公司对于王某为该货车所购买的保险应如何理赔?为什么?6.若王某已于9月15日将货车交付给罗某并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如何理赔?

王某通过甲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刘某向该保险公司为李某投了20万元的人身保险。该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 )。A.王某 B.李某 C.刘某 D.甲保险公司

张某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60万元,指定妻子王某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王某生了一个女儿。一次保险事故中张某不幸身故,身故前张某口头指定将其母亲也作为保险金受益人,且受益份额为50%。后来张母与王某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张母要求保险公司给付30万,王某要求全部给付自己60万,该案谁才是保险金受益人?如何理赔?()A、王某是受益人,60万全部给付与王某B、张母与王某都是受益人,各得30万C、张母、王某及其女儿三人都是受益人,各得20万D、王某与女儿是受益人,各得30万,因孩子小,王母作为监护人代人管理女儿所得的30万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李某于1988年以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夫妻双方于1992年离婚。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费,同时未变更受益人。1995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并经其妻同意,李某为其受益人。问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B、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有权向李某追偿C、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王某仍有权要求李某赔偿D、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后,保险公司免除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张某以李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为张某,被保险人为李某,受益人王某,如果李某死亡,保险公司应赔付10万元保险金。请根据下列情境回答问题。假设王某是李某的唯一继承人,李某与邻居赵某发生纠纷,赵某对李某饱以老拳,李某不堪重击,倒地身亡,法院判决赵某向王某赔偿10万元。此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A、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人寿保险通常不适用补偿原则B、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但赔偿后可以向赵某追偿C、保险公司不应赔付,侵权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赔付D、保险公司一般不应赔付,只有赵某不能赔付时才可以赔付

张某以李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为张某,被保险人为李某,受益人王某,如果李某死亡,保险公司应赔付10万元保险金。请根据下列情境回答问题。假设王某不是李四的继承人,被指定为受益人之后为了获得保险金,王某于月黑风高之夜蓄意点燃了李某的住房,李某因此被烧死,则()。A、保险公司应当拒绝赔付,因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B、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费退还给张某C、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给付于张某D、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给付于李某的继承人

李某于2003年2月3日为妻子王某购买了一份10年期人寿保险,指定他们的儿子为受益人。保险人经过核保同意承保并收取了首期保费,向李某签发了保险合同,其后李某每年均按期缴纳续期保费。2007年9月1日双方离婚。2007年10月6日被保险人王某遇车祸身故,保险公司在处理受益人的索赔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正确的意见应是()。A、离婚导致保险利益消失,该保险单失效,保险公司不给付受益人保险金B、离婚并不影响该保险单的效力,保险公司应全额给付受益人保险金C、离婚使得该保单从2007年9月1日起失效,保险公司只给付部分保险金D、由于保险单已失效,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A、刘某B、张某C、刘某与张某D、王某的家人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是( )A、某单位B、某单位和王某C、某单位和张某的妻子D、张某的妻子和王某

某单位为其职工张某与甲保险公司订立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张某本人签字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张某指定其朋友王某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000元。甲保险公司向乙保险公司办理了20%的成数分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张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 )A、张某和甲保险公司B、某单位和甲保险公司C、张某和王某D、王某和甲保险公司

问答题2007年1月,王某为丈夫刘某投保了10万元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王某的儿子。2009年1月,王某与丈夫因感情破裂离婚,经法院判决,儿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与前夫各自都建立了新的家庭。2010年1月,王某的前夫因意外事故去世,王某得知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 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离婚后对刘某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合同失去效力,因此拒赔。  问:(1)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单选题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0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3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缴纳这笔保险费用。2004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向()赔付。A刘某B张某C刘某与张某D王某的家人

问答题1999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妻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但是王某并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1998年9月12日,刘某遭遇车祸身亡。张某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确认了张某与王某结婚后确实办理了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未将变更受益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认定该变更无效。保险公司按原合同的规定将保险金付给原受益人即王某的前妻李某。张某于是起诉保险公司至法院。李某和张某谁能到给付的保险金?为什么?

问答题刘某投保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王某不慎被肇事司机张某撞死,指定其子为受益人。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即其家属能否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张某索赔?

问答题刘某投保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王某不慎被肇事司机张某撞死,指定其子为受益人。问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即其家属能否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张某索赔?

问答题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

问答题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5年,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