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目的、范围及征收对象。
简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目的、范围及征收对象。
参考答案和解析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按照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等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缴纳。”根据这一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主体应是县、市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应由县、市人民政府缴纳,具体应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
相关考题: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表述正确的是()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B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但情况特殊时可予以适当减免。C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由中央支配的部分,要向粮食生产区倾斜。D探索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遏制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为。
()促进了国有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和国有资产合理配置。 A.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B.在全国范围统一海域使用金征收政策C.对新老煤矿探矿权、采矿权一律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D.进一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 )。A.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B.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C.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D.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问答题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划分与缴库做了哪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