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2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300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0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2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0号柴油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厂有选择权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

共用题干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2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300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0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2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
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0号柴油
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厂有选择权
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
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

参考解析

解析: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来履行的债。区别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债的标的之确定的问题。对于选择之债必须有一方要有选择权,否则无法履行。对于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债务人,债务人不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C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理由不成立。


选择之债的特定方法有:①可以通过合同而特定;②可以通过选择而特定,选择权的归属应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既无约定又无法定的情况下,选择权宜归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可因不能履行而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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