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男与杨女经人介绍相识不到1年,便依法登记结婚。1年后女儿杨小女出生。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两人经常吵架。在女儿3周岁时,双方协议离婚。由于当时杨女的收入状况较好,而马男没有固定的工作。因此,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杨女一人抚养,马男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是,在孩子上初中时,杨女的单位倒闭,自己又患疾病,而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越来越高。杨女一人实在是难以承担对女儿的抚养义务。而马男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较高。于是,杨女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要求马男承担女儿一部分生活、教育费。针对杨小女的抚养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作为生父,马男有承担女儿生活费、教育费的义务B:杨女在协议离婚时未要求马男承担女儿的生活、教育费,并不意味着马男对女儿抚养义务的终止C:马男和杨女离婚后,双方仍然都有对女儿的抚养义务D:双方应严格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执行,马男没有抚养女儿的义务

马男与杨女经人介绍相识不到1年,便依法登记结婚。1年后女儿杨小女出生。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两人经常吵架。在女儿3周岁时,双方协议离婚。由于当时杨女的收入状况较好,而马男没有固定的工作。因此,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杨女一人抚养,马男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是,在孩子上初中时,杨女的单位倒闭,自己又患疾病,而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越来越高。杨女一人实在是难以承担对女儿的抚养义务。而马男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较高。于是,杨女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要求马男承担女儿一部分生活、教育费。针对杨小女的抚养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作为生父,马男有承担女儿生活费、教育费的义务
B:杨女在协议离婚时未要求马男承担女儿的生活、教育费,并不意味着马男对女儿抚养义务的终止
C:马男和杨女离婚后,双方仍然都有对女儿的抚养义务
D:双方应严格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执行,马男没有抚养女儿的义务

参考解析

解析:《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是法定的,不得以约定的方式免除。本题中马男和杨女双方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只是表明杨女愿意独立承担抚养义务,并不说明马男对女儿抚养义务的免除或终止,更不表明女儿放弃要求父亲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权利。在作为实际抚养人的母亲经济情况发生变化、被抚养人生活教育费要求提高的情况下,实际抚养的一方有权依法作为被抚养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教育费。对此,《婚姻法》第37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ABC选项的内容符合《婚姻法》规定,是正确的,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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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法院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女儿大学毕业时为止。但在女儿上大学后,男方无故不再支付抚养费,女儿遂起诉要求其父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因《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已将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限定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已经就读大学的女儿还能再主张抚养费吗?

乙女与其夫甲男于2006 年8 月1 日登记结婚,2010 年4 月27 日生育女儿丁丁。后乙女向法院起诉,称甲男生育上有障碍,女儿丁丁系乙女与他人所生,与甲男之间没有夫妻感情,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女儿由乙女抚养。甲男辩称,丁丁系双方婚生子女,有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为证,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庭审中,乙女申请对女儿进行DNA 鉴定,甲男以鉴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予以拒绝,乙女据此请求引用《婚姻法解释(三)》第2 条规定,推定女儿丁丁与被告没有亲子关系。对于本案,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 )A.因为甲男拒绝鉴定,推定女儿丁丁与甲男没有亲子关系B.因为甲男有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簿,而乙女又没有其他证据,故驳回乙女引用《婚姻法解释(三)》第2 条规定推定女儿丁丁与被告没有亲子关系的请求C.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调解不成,依法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D.因对女儿丁丁是否亲生产生怀疑,推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张店村杨老汉夫妇生育了两子一女。小儿子自幼得了小儿麻痹症,生活不能自理。大儿子在本村务农,生活艰难。女儿大学毕业留在城里工作。杨老汉夫妇多年来一直是由大儿子赡养,现在年事已高,再加上抚养小儿子,生活十分艰难。杨老汉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遭到女儿拒绝。下列关于杨老汉夫妇赡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女儿如不继承老人遗产,可不承担赡养义务B.女儿应该承担赡养义务C.赡养老人是儿子的责任,女儿无须承担赡养义务D.已出嫁的女儿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某男与某女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在协议登记离婚时,约定孩子由某男抚养,某女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到孩子上大学。2003年5月6日,双方依法协议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之后,某女对某男说:孩子由你抚养,我每月只支付300元的抚养费,待孩子上大学之后,孩子与我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某男对某女说:只要你不再婚,我愿意抚养孩子。你如果再婚,我就不抚养孩子了。针对某男、某女的对话,下面谁的判断符合法律的规定?A:甲说:某男说的话是错误的。某男与某女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双方都有再婚的自由B:乙说:某女说的话也有错误。离婚不应影响父母子女关系。在孩子上大学之后,某女与孩子之间仍然是母子关系,具有相应的权利义务C:丙说:如果某男要求某女不再婚,某女也有权要求某男不得再婚,这样就平等了D:丁说:孩子由某男抚养,孩子成年之后,则只有对某男的赡养义务,没有对某女的赡养义务

董男与曾女于2004年依法离婚。离婚之后,5岁的儿子由曾女抚养,董男每月支付抚养费。由于带着一个孩子,曾女再婚、找工作都有一定的困难。而董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错。于是,曾女向董男提出:提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关于曾女提出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的要求,有不同的意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曾女无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B:曾女抚养共同的儿子,当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C:因为董男的收入不错,所以曾女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D:因为曾女没有工作,所以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

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 8 岁儿子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婚后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心脏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有A.甲B.甲的儿子C.丙的女儿D.丁

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8周岁的儿子由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有(  )。A.甲B.甲的儿子C.丙的女儿D.丁E.乙

甲男乙女离婚后,约定小孩丙归男方抚养。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男乙女与丙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B、丙归男方抚养,乙女对丙不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C、丙归男方抚养,但是乙女仍需要负担抚养义务D、离婚后,丙无论由甲或乙直接抚养,仍是甲乙的子女

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孩子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7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为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很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的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白居易《长恨歌》中写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杨家女”是谁的女儿?

杨某(男)与马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2001年11月经协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12月3日,马某得知,杨某曾于2001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马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杨某独自占有,因而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杨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马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杨力(男,60岁,无业)是郑青云(女,25岁,工人)的生父。1989年,杨力因刑事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杨力在羁押期间,与其妻郑蕾离婚,二人协议郑青云由郑蕾抚养。郑蕾再婚后,将女儿留在娘家随舅舅生活。1999年,杨力刑满释放。2001年,杨力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郑青云给付赡养费。而郑青云则认为,自己从小就跟舅舅生活,与舅舅形成了收养关系;亲生父母长期不抚育自己,因此,自己对生父亦无赡养义务。杨力因故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仍应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吗?

杨女士是个母乳困难的母亲,所以她选择了人工喂养她的女儿。但是刚开始喂养的时候孩子经常腹泻,分析原因是在清洗和消毒容器和工具中没有操作好,因此杨女士把孩子带来咨询,请你给予她该程序操作上的指导。

问答题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孩子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7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为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很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的姓名,是否正确?

问答题苏某(男)与牛某(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双方一直没有子女。1992年牛某在同学聚会时巧遇自己的初恋情人宋某,旧情复燃之下,双方发生了婚外性行为。不久,牛某发现自己怀孕,经推算日期,这个孩子应该是宋某的,但牛某没有告诉宋某。1993年7月,牛某生下一子,此后生活渐趋平静。1996年以后,由于对父母的赡养问题和其他生活琐事,二人经常发生争执。一次激烈争吵时,苏某动手打了牛某,牛某一时气愤,说出了孩子不是苏某亲骨肉的事实,在苏某的追问之下,牛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苏某决定与牛某离婚,双方很快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孩子由牛某抚养,苏某不承担抚养费。1998年5月.双方正式离婚。婚后牛某单独抚养孩子,负担很重,于是找到宋某,要求宋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起初宋某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后虽然承认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但拒绝支付抚养费。1998年10月,宋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有无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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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杨某的诉求?

问答题杨某(男)与马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2001年11月经协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12月3日,马某得知,杨某曾于2001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马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杨某独自占有,因而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杨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马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马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单选题甲男乙女离婚后,约定小孩丙归男方抚养。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男乙女与丙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B丙归男方抚养,乙女对丙不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C丙归男方抚养,但是乙女仍需要负担抚养义务D离婚后,丙无论由甲或乙直接抚养,仍是甲乙的子女

问答题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该案应当如何判决?

问答题白居易《长恨歌》中写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杨家女”是谁的女儿?

问答题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孩子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7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为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很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的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多选题章男和王女婚后生育一女儿章小女。章小女8岁时,王女病故。章男后又与李女结婚。李女有儿子甲已成年,女儿乙上小学,均随李女与章男、章小女共同生活。李女的前夫每月给乙200元生活费,但远远不够,乙的生活、教育费用主要由章男承担。不到半年,甲一人外出打工,并在外结婚,但甲经常回家看望母亲、妹妹和继父章男一家。1998年3月,章男因病死亡,留有遗产。在对章男的遗产分割时,章男的弟弟丙也要求继承,因为章男所有的两间房屋一直由丙保管并居住,其丙还料理了章男的后事。那么,章男遗产应由谁继承?(  )A章小女B李女和乙C甲D丙

问答题杨力(男,60岁,无业)是郑青云(女,25岁,工人)的生父。1989年,杨力因刑事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杨力在羁押期间,与其妻郑蕾离婚,二人协议郑青云由郑蕾抚养。郑蕾再婚后,将女儿留在娘家随舅舅生活。1999年,杨力刑满释放。2001年,杨力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郑青云给付赡养费。而郑青云则认为,自己从小就跟舅舅生活,与舅舅形成了收养关系;亲生父母长期不抚育自己,因此,自己对生父亦无赡养义务。杨力因故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仍应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吗?

单选题男:李老师,您有两个孩子?女:不,我只有一个女儿。男:那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儿是谁?女:那是我们邻居的女儿,我女儿的好朋友。问:那个女孩儿是谁的孩子?A邻居的B客人的C校长的

问答题杨某(男)与马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2001年11月经协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12月3日,马某得知,杨某曾于2001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马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杨某独自占有,因而于2006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杨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马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单选题董男与曾女于2018年依法离婚。离婚之后,5岁的儿子由曾女抚养,董男每月支付抚养费。由于带着一个孩子,曾女再婚、找工作都有一定的困难。而董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错。于是,曾女向董男提出:提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关于曾女提出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的要求,有不同的意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曾女无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B曾女抚养共同的儿子,当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C因为董男的收入不错,所以曾女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D因为曾女没有工作,所以其有权要求董男每月给自己一定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