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六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钱;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它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法律关系?A、民事法律关系B、平权性法律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单向法律关系
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六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钱;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它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法律关系?
A、民事法律关系 B、平权性法律关系 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D、单向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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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女,儿媳一直侍奉她,女儿早已出嫁。顾老太太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顾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顾没有遗嘱。顾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三间房屋。儿媳认为她是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多分。对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间半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C.孙女有代位继承权D.媳妇和孙女得两间,女儿得一间
湖南某村周某一家六口(周某、周某之夫杨某、大儿子、二儿子,女儿,小儿子),除周某留守家中,小儿子(19岁)在家看电视不愿外出,其余四人都在广东经商或者求学,在人大代表选举那天周某全家除了大儿子(28岁)寄回书面委托书外都口头委托周某参加投票,周某在向选举委员会里的刘某打了声招呼,仅口头说了一句“我代全家共六人投票”,掏出口袋里的委托书,再无后话,刘某说了声“嗯”,于是周某便代表全家投了六张选票支持候选人孙某,另外自己又加投一张选票支持郑某。对于周某的投票,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哪几项?A、杨某、女儿的选票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B、周某、大儿子、小儿子的选票都是合法有效的C、周某、大儿子的选票合法地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D、小儿子的选票不符合法定程序,是因为周某不可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
顾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女,儿媳一直侍奉她,女儿早已出嫁。顾老太太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顾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顾没有遗嘱。顾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三间房屋。儿媳认为她是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多分。对此案,你认为()。 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间半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C、孙女有代位继承权D、媳妇和孙女得两间,女儿得一间
甲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7岁,小儿子13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放风,大儿子进行运递,结果窃得大量财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父子三人构成盗窃犯的共犯B.父亲构成盗窃犯,两个儿子不构成犯罪C.父亲和大儿子构成盗窃犯,小儿子不构成犯罪D.父亲和小儿子构成共同犯罪,大儿子不构成犯罪
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A:雷大妈的儿子所说B: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C:村集体所说D:调解员所说
共用题干林先生2014年因病去世,家中有房屋两套,市价约值人民币200万元,汽车一辆,市值约12万元,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林先生住院期间欠医院治疗费10万元。林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身体不好,2011年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一直在家养病。林先生夫妇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料理完林先生的身后事,二儿子出示了一份林先生的遗嘱,遗嘱中将一套房屋、存款及其他财产留给万女士,另一套房屋由二儿子继承,汽车留给大儿子。遗嘱由二儿子的妻子代书,上面有林先生的签字,二儿子及主治医师小夏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面签名。林先生的大儿子认为遗嘱系伪造,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A:万女士、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B: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C:万女士、大儿子、小儿子D:大儿子、小儿子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B、接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C、接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问答题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采纳哪一份遗嘱?为什么?
问答题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假如甲、乙二人想实现自己的最后遗嘱,则其在世时应如何来做?
单选题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某社区张某一家5人两个户口簿他现年82岁和妻子80岁二人为一个户口簿二人也无养老金大儿子56岁在工厂上班月收入2200元大儿媳53岁在家做家务并照顾老人大儿子的孩子31岁在某超市打工月收入1500元他们三人又为一个户口簿。鉴于上述情况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和他妻子二人可以单独申请城乡低保B张某夫妻和大儿子一家三口一起申请城乡低保C张某大儿子一家三口单独申请城乡低保D张某一家5口人不能申请城乡低保
多选题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18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雷大妈的儿子所说B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C村集体所说D调解员所说
单选题范蠡致富后,认为自己年岁已高,把生意交给了他的哪个儿子?自己带着妻子等人去游山玩景了。()A大儿子B二儿子C三儿子D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