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国税局派出本局稽查人员王某和孙某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给本县某食品厂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签收履行检查任务,王某和孙某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2 日根据局要求对食品厂 2010 年 1 月至 9 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厂以销售不入账的手段偷逃增值税 50 万元。该县国税局对其作出了补缴增值税 50 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5 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罚款 25 万元的税务处罚决定。该局执行人员田某于本月 16 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该厂并签收。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但对罚款过重提出异议却并不要求听证。该局执行人员田某于本月 20 日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厂并签收,该厂仍以罚款过重为理由未在规定的 15 天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县国税局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食品厂实施了强制执行罚款的措施,书面通知该厂的开户银行直接从其存款中扣缴 25 万元罚款入库。请分析:该县国税局在执法程序上是否正确?为什么?

A县国税局派出本局稽查人员王某和孙某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给本县某食品厂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签收履行检查任务,王某和孙某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2 日根据局要求对食品厂 2010 年 1 月至 9 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实,该厂以销售不入账的手段偷逃增值税 50 万元。该县国税局对其作出了补缴增值税 50 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5 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罚款 25 万元的税务处罚决定。该局执行人员田某于本月 16 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该厂并签收。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但对罚款过重提出异议却并不要求听证。该局执行人员田某于本月 20 日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厂并签收,该厂仍以罚款过重为理由未在规定的 15 天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县国税局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食品厂实施了强制执行罚款的措施,书面通知该厂的开户银行直接从其存款中扣缴 25 万元罚款入库。

请分析:该县国税局在执法程序上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该县国税局在执法程序上有误,其错误有五点:
(1)王某和孙某履行纳税检查时,只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新《征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还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税务检查证,未做到证、书并用;
(2)被检查人对罚款过重有异议,尽管不要求听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国税发 [1996]190 号《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本案执法人员未制作相应笔录;
(3)该局以被检查人逾期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强制执行罚款错误。
(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的申请复议期限为 60 日(特殊原因经批准还可延期 30 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 3 个月。
(5)新《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指的“逾期”不是规定的罚款缴库期,而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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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于2010年7月10日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应在( )之前。A.2010年9月10日B.2010年12月10日C.2010年8月10日D.2010年10月10日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3题。李某的发廊于2011年1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纳税,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李某仍不申报。2011年10月7曰县地税局稽查核定其欠缴税款5万元,并于2011年10月10日对李某处以补缴税款、滞纳金并罚款10万元的决定。王某是李某的好朋友,他认为地税局的罚款过重,所以劝李某不缴纳罚款。李某于2011年10月20日仅将税款和滞纳金缴纳且得到税务机关确认。同年11月14日,王某以自己的名义,针对罚款事项向市地税局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该市地税局2011年11月18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了王某。回答以下问题,并阐述理由。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

2008年10月1日,孙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钱某作为一般担保人签字,根据合同,孙某应于2009年3月3日还款,保证期间也一直持续到该日。孙某到期拒绝还款,赵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于2009年5月9日作出要求孙某还款的判决。该判决于2009年5月24日生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钱某的保证期间视为约定不明 B、钱某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C、钱某的保证期间从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9月2日D、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2009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9日

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约定2013年5月1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2013年5月8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2013年5月10日收到此信,但直到2013年5月12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 )。A.2013年5月1日B.2013年5月8日C.2013年5月10日D.2013年5月12日

2010年7月1日,王某与胡某结婚,2011年5月2日王某父亲去世,2011年9月10日王某与胡某协议离婚,2011年10月8日王某继承其父价值10万元的遗产,胡某知道后,要求分割。该财产( )A.属于王某所有,但王某应给予胡某适当补偿B.属于王某个人所有C.王某享有2/3,胡某享有1/3D.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015年10月,某县稽查局对B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B公司2014年9月隐瞒收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6万元,两税种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分别在5%、3%,从以前年度国地税稽查部门查处的资料中发现2013年8月,县稽查局对B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稽查处理决定中,2011年10月该公司多列支出偷逃企业所得税3万元,并处以了50%的罚款1.5万元。根据上述证据稽査局应做出如下决定:()A、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6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B、按偷税额处以一倍的罚款16万元C、移送公安机关D、采取税收保全

某省国税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A超市相关人员找到B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A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请逐一回答以下问题: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某县国税局中心税务所2001年8月5接到举报,反映所管辖的东方红砖厂多年偷税问题。税务所接到举报后,对该厂纳税情况进行案头审查,该厂是集体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995年3月份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档案资料反映,该企业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缴纳增值税10万元。 2001年8月6日,税务所派2名稽查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当稽查人员出示合法手续后,厂长李某借会计不在家多次拒绝检查,税务所对其拒绝检查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之后接受检查。税务所对该厂1995年开业以来至2001年7月纳税情况进经检查,经查发现: 1、1995年3月采取开大头小尾发票手段,少缴增值税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业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增值税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销售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2万元; 5、2001年6月赊销砖50万块,每块砖0.212元,没有记帐。 稽查人员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检查过程中该厂又不积极配合,随即请示县局,经县局局长批准,查封库存砖,价值6万元。税务人员拟对该厂做如下处理: 1、对少缴增值税行为均按偷税处理。 2、对企业拒绝接受税务检查行为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 3、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处以定额罚款1000元。稽查人员检查发现的五种情形哪些情况应课征滞纳金,并指出滞纳金的加收率。(不要求计算及计算过程)

某县税务稽查局2010年1月检查某公司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2009年8月有一笔少缴的税款某基层税务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县税务稽查局可以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2010年3月15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某公司2010年1月至2月份增值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即日于是依法将该公司的当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部门检查。按规定,稽查局应将调回的资料退还给纳税人的最迟日期应当是()A、2010年4月14日B、2010年4月15日C、2010年6月14日D、2010年6月15日

某县国税局中心税务所2001年8月5接到举报,反映所管辖的东方红砖厂多年偷税问题。税务所接到举报后,对该厂纳税情况进行案头审查,该厂是集体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995年3月份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档案资料反映,该企业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缴纳增值税10万元。 2001年8月6日,税务所派2名稽查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当稽查人员出示合法手续后,厂长李某借会计不在家多次拒绝检查,税务所对其拒绝检查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之后接受检查。税务所对该厂1995年开业以来至2001年7月纳税情况进经检查,经查发现: 1、1995年3月采取开大头小尾发票手段,少缴增值税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业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增值税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销售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2万元; 5、2001年6月赊销砖50万块,每块砖0.212元,没有记帐。 稽查人员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检查过程中该厂又不积极配合,随即请示县局,经县局局长批准,查封库存砖,价值6万元。税务人员拟对该厂做如下处理: 1、对少缴增值税行为均按偷税处理。 2、对企业拒绝接受税务检查行为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 3、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处以定额罚款1000元。税务机关采取的保全措施及税务人员拟对该厂做出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请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案情:某市国税局某分局2001年7月20日对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 1、1995年3月采取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1万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1999年3月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增值税2000元; 4、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于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5000元; 5、检查中,纳税人自己提出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3000元,经税务机关查证属; 6、2001年6月,纳税人采取现金收入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4000元。计算该企业应补缴增值税额。

某省国家税务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综合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综合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单选题2010年1月1日,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2010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0年12月1日偿还5万元。2010年12月20日,王某仍未偿还。张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A2010年1月1日B2010年6月1日C2010年12月1日D2010年12月20日

问答题某县国税局中心税务所2001年8月5接到举报,反映所管辖的东方红砖厂多年偷税问题。税务所接到举报后,对该厂纳税情况进行案头审查,该厂是集体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995年3月份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档案资料反映,该企业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缴纳增值税10万元。 2001年8月6日,税务所派2名稽查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当稽查人员出示合法手续后,厂长李某借会计不在家多次拒绝检查,税务所对其拒绝检查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之后接受检查。税务所对该厂1995年开业以来至2001年7月纳税情况进经检查,经查发现: 1、1995年3月采取开大头小尾发票手段,少缴增值税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业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增值税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销售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2万元; 5、2001年6月赊销砖50万块,每块砖0.212元,没有记帐。 稽查人员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检查过程中该厂又不积极配合,随即请示县局,经县局局长批准,查封库存砖,价值6万元。税务人员拟对该厂做如下处理: 1、对少缴增值税行为均按偷税处理。 2、对企业拒绝接受税务检查行为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 3、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处以定额罚款1000元。该厂是否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说明理由。(假定偷税额、应纳税额按照本题检查期间提供的有关数据计算)

问答题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举报案件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是否符合规定?

单选题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问答题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县国税局是否应当受理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问答题某省国税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A超市相关人员找到B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A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请逐一回答以下问题:王某能否代A超市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某市国税局某分局2001年7月20日对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 1、1995年3月采取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1万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1999年3月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增值税2000元; 4、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于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5000元; 5、检查中,纳税人自己提出2001年5月10日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增值税3000元,经税务机关查证属; 6、2001年6月,纳税人采取现金收入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4000元。计算该企业应加收滞纳金金额(假定年度为360天,每月份为30天,滞纳天数计算从少缴税款次月11日起到2001年7月底止)。

问答题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案件定性为偷税是否准确?

问答题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问答题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稽查局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适当?

问答题某省国税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A超市相关人员找到B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A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请逐一回答以下问题: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判断题某县税务稽查局2010年1月检查某公司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2009年8月有一笔少缴的税款某基层税务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县税务稽查局可以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A对B错

问答题某省国税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A超市相关人员找到B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A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请逐一回答以下问题:对A超市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王某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某县国税局中心税务所2001年8月5接到举报,反映所管辖的东方红砖厂多年偷税问题。税务所接到举报后,对该厂纳税情况进行案头审查,该厂是集体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995年3月份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档案资料反映,该企业自1995年6月-2001年7月共缴纳增值税10万元。 2001年8月6日,税务所派2名稽查人员到该企业检查,当稽查人员出示合法手续后,厂长李某借会计不在家多次拒绝检查,税务所对其拒绝检查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之后接受检查。税务所对该厂1995年开业以来至2001年7月纳税情况进经检查,经查发现: 1、1995年3月采取开大头小尾发票手段,少缴增值税2000元; 2、1997年3月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少缴增值税5000元; 3、2001年5月因企业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增值税3000元; 4、2001年6月采取销售不入帐手段,少缴增值税2万元; 5、2001年6月赊销砖50万块,每块砖0.212元,没有记帐。 稽查人员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检查过程中该厂又不积极配合,随即请示县局,经县局局长批准,查封库存砖,价值6万元。税务人员拟对该厂做如下处理: 1、对少缴增值税行为均按偷税处理。 2、对企业拒绝接受税务检查行为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 3、对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行为处以定额罚款1000元。稽查人员检查发现的五种情形哪些情况应课征滞纳金,并指出滞纳金的加收率。(不要求计算及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