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第37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A.稽核B.会计档案管理C.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的登记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会计主管人员B.出纳人员C.会计机构负责人D.内部审计人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可以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 )A.正确B.错误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的登记D.债权债务的登记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会计主管B.单位负责人C.单位负责人和出纳人员D.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D.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A.记帐人员B.出纳人员C.实物保管人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D.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会计法》第37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的登记D.债权债务的登记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的工作。A.固定资产帐目的登记B.稽核C.会计档案保管D.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但可以担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
下列各项工作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各项工作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019年)下列各项工作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019年)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019年)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各项工作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下列各项工作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不得兼任的有( )A.会计档案保管B.稽核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材料会计B、出纳C、会计主管D、成本会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以下工作()。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收入、支出、费用的登记D、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A、稽核工作B、会计档案保管工作C、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D、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会计主管B、单位负责人C、单位负责人和出纳人员D、出纳人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费用、债权债务项目的的登记工作。A、稽核B、收入C、支出D、费用E、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F、成本会计
填空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选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会计主管B单位负责人C单位负责人和出纳人员D出纳人员
单选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材料会计B出纳C会计主管D成本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