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要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是最恰当的。A. 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要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是最恰当的。
A. 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
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
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
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
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
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参考解析
解析: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刍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
(1)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丢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3)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4)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以上关于处理各种条款不明情况的法定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不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还是把合同条款定得明确而严密些。
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丢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3)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4)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以上关于处理各种条款不明情况的法定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不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还是把合同条款定得明确而严密些。
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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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请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52)是最恰当的。(52)A.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N公司主张M公司违约,M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N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N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M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N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N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M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C.尽管M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N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D.M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N公司的答复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对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甲方处于A市,乙方处于B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A.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A市B.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B市C.乙方向甲方付款应在A市D.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交付货物,但应给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M公司存在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交易处理情况,其中,不正确的是( )A.M公司拟以在2004年12月按合同约定以离岸价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产品时,对方告知由于其所在国开始实施外汇管制,无法承诺付款。为了开拓市场,M公司仍于2004年末交付产品,但在2004年未确认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B.M公司于2004年末委托某运输公司向某企业交付一批产品。由于验收时发现部分产品有破损,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M公司采取减价等补偿措施或者全部予以退货,M公司以产品破损是运输公司责任为由而拒绝对方要求。由于发货前已收到该企业预付的全部货款,M公司于2004年确认了相应主营业务收入C.M公司于2004年12月初以每件5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某公司交付了1000件产品。双方约定,在该公司付清货款前,尽管M公司不再对所交付的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但仍对尚未收款的该部分产品保留法定所有权。截止2004年末,M公司收取了该公司支付的其中800件产品的货款,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元D.M公司于2004年向某公司转上了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费为500000元,M公司不提供后期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在2004年和2005年各支付250000元。M公司于2004年实际收到200000元,但仍在当年确认了250000元收入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职工张明、李伟、王磊分别于2007年6月、9月和2008年3月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均为商务中心贸易专员,主要负责对俄罗斯的贸易往来。同日,张明、李伟、王磊又与A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其中第八条约定:“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均不得到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单位工作或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公司提供与职业有关的咨询性、服务性服务,并须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承诺。”2010年8月31日和9月27日,这3名职工分别提出了辞职申请,经A公司批准,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此后,A公司在一家网站上发现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出现了与本公司相同的照片及图片,其商业模式、商业计划也与本公司相同,而这些属于本公司的商业秘密,A公司经调查认定是这3名职工所为,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A公司称,这3名职工所到的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A公司的业务相似,给A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张明、李伟、王磊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合同,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所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6月1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1000吨,乙方于7月1日之前将购煤款200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B.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C.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D.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M公司2008年存在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交易处理情况,其中,不正确的是( )。A.M公司拟在2008年12月按合同约定以离岸价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产品时,对方告知由于其所在国开始实施外汇管制,无法承诺付款。为了开拓市场,M公司仍于2008年末交付产品,但在2008年未确认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B.M公司于2008年末委托某运输公司向某企业交付一批产品。由于验收时发现部分产品有破损,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M公司采取减价等补偿措施或者全部予以退货。M公司以产品破损是运输公司的责任为由而拒绝对方要求。由于发货前已收到该企业预付的全部货款,M公司于2008年确认了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C.M公司于2008年12月初以每件5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某公司交付了1000件产品。双方约定,在该公司付清货款前,尽管M公司不再对交付的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但仍对尚未收款的该部分产品保留法定所有权。截止2008年末,M公司收取了该公司支付的其中800件产品的贷款,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元D.M公司于2008年向某公司转让了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费为500000元,M公司不提供后续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在2008年和2009年各支付250000元。M公司于2008年实际收到200000元,但仍在当年确认250000元收入
我国E公司与美国M公司签订了一份进口合同,从美方买入8000码西服原料,M公司10月份交货。但8月15日M公司厂房及仓库雷击发生火灾,设备及存货全部被毁,至合同期届满,E公司仍未接到装船通知,经电询,美方以火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E公司不得已从法国购买替代物,但西服原料从9月份起价格已经上涨了50%。E公司于是要求M公司承担差价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E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合同不能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M公司没有过错B.在火灾发生后,M公司应立即通知E公司C.M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D.差价损失是M公司的过失造成的,它应赔偿E公司的差价损失
●M公司委托T公司开发一套新的管理信息系统,T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最终产品,给M公司造成巨大的运营损失,因此M公司向T公司提出索赔,其中不包括(63)。(63)A.清算赔偿金B.间接损失赔偿金C.补偿性赔偿金D.惩罚性赔偿金
在一次商业谈判中,甲方总经理说:“根据以往贵公司履行公司合同的情况,有的产品不具备合同规定的要求,我公司蒙受了损失,希望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乙方总经理说:“在履行合同中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合同中规定可退回或要求赔偿,贵公司当时既不退回产品,又不要求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以下哪一项正确判断了乙方总经理问句的实质?A.甲方企图要乙方赔偿上次合同的损失,这是难以答应的。B.甲方说的有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却没有证据。C.甲方可能是因为怕麻烦,没有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D.乙方虽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照顾乙方面子,就不提出。E.甲方为了在这次谈判中讨价还价,故意指责乙方以往有违约行为。
在一次商业谈判中.甲方总经理说:“根据以往贵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有的产品不具备合同规定的要求,我公司蒙受了损失,希望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乙方总经理说:“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合同规定可以退回或要求赔偿,贵公司当时既不退回又不要求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以下哪一项反映了乙方总经理问话中的真实意图?( )A.甲方企图要乙方赔偿上次合同的损失,已经超过有效期限,难以答应B.甲方说的有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缺乏证据,不足为信C.甲方可能是因为怕麻烦。没有追究乙方的责任D.甲方为了在这次谈判中讨价还价,故意指责乙方以往有违约行为
2009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一份购销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 500台设备,单价1万元;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先向甲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甲公司在向 乙公司提供全部合格设备后7天内,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向 守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与M公司订立加工承揽合同,由M公司负 责此500台设备的制造安装,合同约定,如果M公司不能按期提供设备导致甲公司迟延向 乙公司交货,M公司应当承担10万元违约责任。2009年6月,M公司在按时向甲公司交货时,遭遇当地暴雨灾害,致使设备被搁置运 输途中,为此导致甲公司向乙公司晚交货5天。甲公司向M公司提出支付10万元违约金, M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2)甲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向乙公司交货的义务?(3)甲公司与M公司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M公司承担10万元违 约金?为什么?(4) M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5年前,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合作建设一幢写字楼。甲方当时提供的土地面积为1000m2、使用期限为50年。合作建设的写字楼建筑面积为5000m2,建设期为1年。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建成后的写字楼建筑面积中2000m2归甲方所有,3000m2由乙方使用20年,使用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2年前,甲方将其所有的2000m2与丙方签订了16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每2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第2年末,支付标准为1000元/m2,且合同期内租金不变。目前市场上类似写字楼的正常年租金为500元/m2,年租金递增率为2%,运营费用率为30%,出租率为100%。现在,乙方有意收购甲方在该写字楼中的全部权益,甲方也乐意出售。假设该类房地产的报酬率为8%,请计算乙方收购甲方权益的合理价格。(10分)
W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1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说明理由。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该合同争议规范应如何处理?
某工程,甲方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及电梯安装合同。两个合同协议中A、B公司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甲方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便利条件"。合同执行后,发生如下事件:顶层结构楼板吊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吊,改用卷扬机运材料作屋面及装饰,B公司原计划由甲方协调使用土建施工单位的塔吊将电梯设备运输到8层楼顶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最后,B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在合同价格方面增加了许多。由于没有协调好A、B两个承包单位的协作关系,他们互相之间又没有合同约束,最终引起B公司的索赔,理由是"甲方没有能够按协议条款为乙方创造运输条件,使乙方改变方案,推迟进度,增大了开支"。【问题】1.B公司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2.甲方和A、B两家公司签订合同时,此相同的合同条款是否妥当?若不妥,请你帮助甲方对该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购其产品线上的2台设备,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了设备的生产厂家(为BIN公司)、规格型号、价款、到货时间、地点以及对乙公司的受托权限和酬金及其支付方式等事宜。随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BIN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然而,交货时BIN公司仅提供了1台与合同约定的质量完全一致的设备M,同时还提供了另1台使用功能、技术参数等与设备M相近、价格比较优惠的设备N。为了如期履行委托合约,乙公司便自作主张将这2台设备一并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但并未就此事向甲方报告和说明。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N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甲公司产品线未能按期正式投产。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 甲可以向乙提出索赔要求 B . 应由BIN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 . 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D . 乙有委托事务报告义务
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中标承揽三幢楼的施工任务,一个标段而分别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即每幢楼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前两份合同已履行并交付使用,经结算甲方欠公司工程款200多万元。在第三幢楼施工中公司想以甲方欠另两幢工程款为由而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能否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
江西某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与韩国一家公司(甲方)签订了向韩方出口一次性输液器的一般贸易协议,协议规定:“乙方在收到甲方输液器样品款人民币两万四千元后,两个月内按双方确定的样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样品,如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一次性输液器超过一千万套时,乙方将样品款人民币两万四千元返还甲方,返还方式为满一千万套后在合同货款中扣除”。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对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甲方处于A市,乙方处于B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A、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A市B、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B市C、乙方向甲方付款应在A市D、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交付货物,但应给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在一次商业谈判中,甲方总经理说:“根据以往贵公司履行公司合同的情况,有的产品不具备合同规定的要求,甲公司蒙受了损失,希望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乙方总经理说:“在履行合同中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合同中规定可退回或要求赔偿,贵公司当时既不退回产品,又不要求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以下哪一项正确判断了乙方总经理问句的实质?()A、甲方企图要乙方赔偿上次合同的损失,这是难以答应的B、甲方说的有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却没有证据C、甲方可能是因为怕麻烦,没有追分乙方的违约行为D、甲方为了在这次谈判中讨价还价,故意指责乙方以往有违约行为
问答题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中标承揽三幢楼的施工任务,一个标段而分别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即每幢楼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前两份合同已履行并交付使用,经结算甲方欠公司工程款200多万元。在第三幢楼施工中公司想以甲方欠另两幢工程款为由而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能否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
问答题甲企业(发包方)与乙建筑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在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工程未完全履行完毕即停止。乙方诉至法院要求按法律规定结算,在审理中,发现甲方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完全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效,乙方的工程款结算中是否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在内?
问答题2001年3月,国内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加拿大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定一设备引进合同。根据合同,甲方于2001年4月30日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信用证中要求乙方在交单时,提供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 2001年6月12日,甲方受到开证银行进口信用证付款通知书。甲方业务人员审核议付单据后发现乙方提交的提单存在以下疑点: (1)提单签署日期早于装船日期。 (2)提单中没有已装船字样。 根据以上疑点,甲方断定该提单为备运提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向开证行提出单据不符点,并拒付货款。 (2)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诈骗立案请求。 (3)查询有关船运信息,确定货物是否已装船发运。 (4)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甲方疑义并要求对方做出书面解释。 乙方公司在收到甲方通知及开证行的拒付函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并向甲方做出书面解释并片面强调船务公司方面的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公司再次发函表明立场,并指出由于乙方原因,设备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到港并安装调试已严重违反合同并给甲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要求乙方及时派人来协商解决问题,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乙方遂于2001年7月派人来中国。在甲方出具了充分的证据后,乙方承认该批货物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装运,同时承认了其所提交的提单为备运提单。最终,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总货款l2.5万美元的基础上降价4万美元并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作为赔偿并同意取消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货到目的港后以电汇方式支付。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乙方为何要向甲方开具备运提单?甲方为何不愿意接受此类备运提单? (2)从本案例中,买方面对托运人在“提单”方面的欺诈行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购其产品线上的2台设备,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了设备的生产厂家(为BIN公司)、规格型号、价款、到货时间、地点以及对乙公司的受托权限和酬金及其支付方式等事宜。随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BIN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然而,交货时BIN公司仅提供了1台与合同约定的质量完全一致的设备M,同时还提供了另1台使用功能、技术参数等与设备M相近、价格比较优惠的设备N。为了如期履行委托合约,乙公司便自作主张将这2台设备一并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但并未就此事向甲方报告和说明。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N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甲公司产品线未能按期正式投产。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甲可以向乙提出索赔要求B应由BIN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D乙有委托事务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