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图}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B. 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C. 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D.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
{图}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
{图}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B. 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C. 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
D.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B. 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C. 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
D.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参考解析
解析:由表中数据可知:批发和零售业为2809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7606,制造业19348,答案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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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08年末至2013年末,吉林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平均每年增加A. 1621.8个B. 1.28%C. 1.04%D. 1297.4个
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末与2008年比较,吉林省产业活动单位大约增加A. 1.04%B. 7.6%C. 3.6%D. 1.3%
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与上述资料相符的结论是A.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从业人员约占32.0%。B. 如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个数远远大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数。C.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比2008年末增长3.4%。D.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
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末,吉林省第二产业企业资产占第二、三产业资产总计的A. 41.4%B. 5.1%C. 94.9%D. 58.6%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三者合计所占的比重约为( )。A. 50.1%B. 26.8%C. 67.3% D. 84.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下列法人单位中,数量最多的是( )。A. 2013年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数B. 2013年末,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数C. 2013年末,国有企业法人单位数D. 2008年末与2013年末间,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增加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2013年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数比制造业多约24.8%B. 与2008年相比,2013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数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C. 2013年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占据一半以上D. 2008年末至2013年末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年均增长率超过10%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2008年末,列入上述资料所示的普查对象的数量合计为( )。A. 4072.1万 B. 4845.8万C. 4470.0万D. 5262.9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相关调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从行业角度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从单位性质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6%,比2008年末提高了5.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6%,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8%,比2008年末下降了1.8个百分点。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分别为800.6万个、10.6万个和9.7万个。在内资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8.3%。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相比,第三次经济普查时,下列普查对象数量增长最快的是( )。A.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B.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C.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D.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数
2013年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二和第三产业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情况表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61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7个。 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三产业企业资产占第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的()。 A.41.4% B.58.6% C.94.9% D.5.1%
2013年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二和第三产业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情况表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61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7个。 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与上述资料相符的结论是()。 A.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从业人员约占32.0% B.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 C.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比2008年年末增长3.4% D.如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个数远远大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数
2013年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二和第三产业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情况表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61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7个。 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年末与2008年比较,吉林省产业活动单位大约增加()。 A.1.04% B.1.3% C.3.6% D.7.6%
2013年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二和第三产业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情况表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61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7个。 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08年年末至2013年年末,吉林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平均每年增加()。 A.1621.8个 B.1297.4个 C.1.04% D.1.28%
2013年年末,吉林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914个,比2008年(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487个,增长5.2%;产业活动单位157542个,增加5490个;个体经营户972280个,减少12861个。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19319个,增加50818个。 2013年年末吉林省第二和第三产业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情况表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610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17个。 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7.3万人,比2008年年末增加15.9万人,增长3.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1万人,比2008年年末减少34.2万人,下降15.9%。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8万人;建筑业53.8万人,占11.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8万人,占11.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万人,占37.2%;批发和零售业63.0万人,占34.8%;住宿和餐饮业22.6万人,占13.0%。2013年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5441.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7113.9亿元。2013年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A.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B.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C.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 D.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A、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B、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企事业组织、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C、具有中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自然人D、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单选题经济普查的对象是( )。A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B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C具有中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自然人D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单选题我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 )。A在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B在境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C在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D在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单选题经济普查的对象是()A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B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企事业组织、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C具有中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自然人D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