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鲜花:花店[2011年汕头农村信用社真题]()A.鲫鱼:动物:菜场B.木材:树木:森林C.沙发:家具:客厅D.衬衣:衣服:商场
百合:鲜花:花店[2011年汕头农村信用社真题]()
A.鲫鱼:动物:菜场
B.木材:树木:森林
C.沙发:家具:客厅
D.衬衣:衣服:商场
A.鲫鱼:动物:菜场
B.木材:树木:森林
C.沙发:家具:客厅
D.衬衣:衣服:商场
参考解析
解析:百合是鲜花的一种,在花店有售。衬衣是衣服的一种,在商场有售,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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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甲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花送至乙处。花店的玫瑰花系从乙公司购得,由于乙公司送货迟延,导致甲花店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王某因此提出解除合同。对于此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对于迟延履行无过错B.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王某未给花店履约宽限期C.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未告知鲜花供应商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并且事实上该花店没有满足广大消费者的个人兴趣,则以下哪项不可能为真?A.如果该花店不拥有特定品种独家销售权,就不能从花农那里购得低于正常价格的花。B.即使该花店拥有特定品种独家销售权,也不能从花农那里购得低于正常价格的花。C.该花店虽然没有拥有特定品种独家销售权,但仍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花而获利。D.该花店通过广告促销的方法获利。E.花店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花获利是花市普遍现象。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鲜花店,取名“巴黎春天”,甲是负责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4:2。2001年2月,丙因私事外出,甲和乙商议后和花农丁签订了一份价值l2万元鲜花购买合同。因鲜花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和乙决定向银行贷款l5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甲和乙以花店所有的用于日常进货的汽车一辆用于抵押,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花店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商定,凡10万元以上业务须经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大客户戊对花店的债务12万;(3)花店除欠银行l5万元以外,尚欠庚、巳各5万元;(4)花店全部财产共值20万元。关于此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银行、庚、巳同时向花店主张债权,花店应对其按比例清偿B.债务应该首先由甲偿还,因为甲是负责人C.如果银行、庚、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可以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D.对于鲜花店的债务,应先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鲜花店,取名“巴黎春天”,甲是负责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4:2。2001年2月,丙因私事外出,甲和乙商议后和花农丁签订了一份价值l2万元鲜花购买合同。因鲜花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和乙决定向银行贷款l5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甲和乙以花店所有的用于日常进货的汽车一辆用于抵押,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花店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商定,凡10万元以上业务须经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大客户戊对花店的债务12万;(3)花店除欠银行l5万元以外,尚欠庚、巳各5万元;(4)花店全部财产共值20万元。甲、乙和丁的鲜花购买合同效力如何( )A.效力待定B.有效C.无效D.可撤销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鲜花店,取名“巴黎春天”,甲是负责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4:2。2001年2月,丙因私事外出,甲和乙商议后和花农丁签订了一份价值l2万元鲜花购买合同。因鲜花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和乙决定向银行贷款l5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甲和乙以花店所有的用于日常进货的汽车一辆用于抵押,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花店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商定,凡10万元以上业务须经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大客户戊对花店的债务12万;(3)花店除欠银行l5万元以外,尚欠庚、巳各5万元;(4)花店全部财产共值20万元。关于甲、乙和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A.该抵押合同有效B.该抵押合同无效C.该抵押权自该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D.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鲜花店,取名“巴黎春天”,甲是负责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4:2。2001年2月,丙因私事外出,甲和乙商议后和花农丁签订了一份价值l2万元鲜花购买合同。因鲜花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和乙决定向银行贷款l5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甲和乙以花店所有的用于日常进货的汽车一辆用于抵押,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花店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商定,凡10万元以上业务须经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大客户戊对花店的债务12万;(3)花店除欠银行l5万元以外,尚欠庚、巳各5万元;(4)花店全部财产共值20万元。如果银行要起诉,应以( )为被告。A.甲B.甲和乙C.乙D.鲜花店“巴黎春天”
有一个四位数,能被72整除,其千位与个位之和为10,个位数是为质数的偶数,去掉千位与个位得到一个新数为质数,这个四位数是多少?()[2011年汕头农村信用社真题]A.8676B.8712C.9612D.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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