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婚后多年无子遂收养一名男性孤儿。后儿子又育有一子。由于乙十分喜爱女 儿,因此,想要再收养一名孤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能收养,因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B.不能收养,因为甲乙有孩子C.可以收养,因为甲乙有能力抚养D.可以收养
甲、乙婚后多年无子遂收养一名男性孤儿。后儿子又育有一子。由于乙十分喜爱女 儿,因此,想要再收养一名孤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能收养,因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B.不能收养,因为甲乙有孩子
C.可以收养,因为甲乙有能力抚养
D.可以收养
A.不能收养,因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B.不能收养,因为甲乙有孩子
C.可以收养,因为甲乙有能力抚养
D.可以收养
参考解析
解析:《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 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 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据此,甲、乙收养的是孤儿,因此,不受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据此,D项正确。
相关考题:
关于对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B.收养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的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C.收养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的行为是分担社会负担的积极行为D.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孤女或残疾女时,不需要满足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
孤儿院将甲送养给乙,后来发现乙自己有子女,存在假借收养之名贩卖儿童的嫌疑,孤儿院可以()。A.以收养不符合实质要件为由向乙主张收养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宣告收养关系无效C.请求收养登记机关收回收养登记,宣告收养无效D.解除收养关系
甲乙婚后多年无子育遂收养一名男性孤儿。后儿子又育有一子。由于乙十分喜爱女儿,因此,想要再收养一名孤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不能收养,因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B.不能收养,因为甲乙有孩子C.可以收养,因为甲乙有能力抚养D.可以收养
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特殊收养的实质要件的是()A、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B、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C、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D、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在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A、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B、收养人须无子女C、只能收养一名D、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A、已有亲生子女B、未满三十周岁C、已收养了一名孤儿D、已收养了一名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关于对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B、收养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的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C、收养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的行为是分担社会负担的积极行为D、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孤女或残疾女时,不需要满足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
孤儿院将甲送养给乙,后来发现乙自己有子女,存在假借收养之名贩卖儿童的嫌疑,孤儿院可以()。A、以收养不符合实质要件为由向乙主张收养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宣告收养关系无效C、请求收养登记机关收回收养登记,宣告收养无效D、解除收养关系
单选题女孩小丽,孤儿,5岁,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根据《收养法》,下列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人员中,可以收养小丽的是( )。A赵某,男,未婚,38岁,已收养一子B钱某,女,离婚,38岁,己收养一女C孙某,男,已婚,28岁,育有一子D李某,女,离婚,28岁,无子女
单选题根据我国《收养法》,以下属于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的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单选题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A全部B1/2C1/3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