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秦某可以公司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B.秦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C.如果秦某持股不到1%就没有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D.秦某提起的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将赔偿归秦某所有

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公司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B.秦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C.如果秦某持股不到1%就没有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
D.秦某提起的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将赔偿归秦某所有


参考解析

解析:【 解析】B。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代 表评讼。《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应该是股东.A项错误,B项正确。有限公司股东充当原告没有持股比例要求,所以C项错误。代表诉讼是股东进行的公益诉讼,所以胜诉利益应该归公司,D项错误。

相关考题:

胡某流动在某乡镇无照经营,被市监局执法队员吴某发现,认定其无照经营。鉴于胡某初次经营,吴某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决定。胡某辩解营业执照放在自己家中,吴某认定其强词夺理,不听胡某陈述和辩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B、吴某口头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C、因吴某拒绝听取胡某陈述、申辩,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D、吴某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某地人民法院接到张某的起诉状,起诉状称:自己作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看到李某有缴纳股金的记录,因此李某不应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李某一直声称其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并多次向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由于李某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不明确,使得自己在股份公司的权益受到不良影响,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不是股份公司股东的事实。李某接到起诉书后的答辩是:张某与自己均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张某对自己是否缴纳股金无权过问,张某提出确认之诉的请求,欠缺权利保护的条件,应不予准许。因为股东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事实问题,不得以确认之诉为标的。又称: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由理华装饰有限公司改制而来。原来的理华装饰有限公司系李某所经营,注册资本为700万元,李某和其他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张某是在公司改制后才加入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包括原来公司的注册资本。李某在答辩的同时,又对张某提出反诉,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理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 1月9 日的董事会决议无效。理由是:在董事会会议上,身为董事的张某违反股份公司章程,在未通知李某(公司董事)和另一董事到场的情况下,临时更改会议议程,通过决议,罢免了李某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现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张某答辩:董事会的决议是董事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作出,李某诉讼应当以董事会或股份公司为被告,而不应当以张某为被告。张某对此没有责任。法院审理后,调查的事实为:股份公司的章程、股东登记及发行的股票,均记载被告李某为股东。又查:1月9日的董事会会议,原来通知是开审定公司生产计划会议,但未通知李某和公司另一位董事参加。开会时,作为董事长的张某临时增加讨论罢免总经理的议题,决议以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本案中,( )。A.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B.不应当视李某为公司股东C.李某原来属于公司股东,但张某起诉后,李某的股东身份属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判决未作出前,李某不得行使股东权利D.判决前不应将李某视为股东,李某也不能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判决确认李某为股东,张某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紫云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近期公司的几次投标均失败,董事会对此的解释是市场竞争激烈,对手强大。但监事会认为是因为董事狄某将紫云公司的标底暗中透露给其好友的公司。对此,监事会有权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提议召开董事会 B、提议召开股东会 C、提议罢免狄某 D、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若参加董事会人数不足,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星煌公司不能投资于坤诚公司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共有8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他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一是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拟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二是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拟由公司职工王某替换张某担任监事;三是鉴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本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公司。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就此作出最终决定。本案董事会的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B.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C.董事会决定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D.董事会决定公司合并

紫云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近期公司的几次投标均失败,董事会对此的解释是市场竞争激烈,对手强大。但监事会认为是因为董事狄某将紫云公司的标底暗中透露给其好友的公司。对此,监事会有权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2016年)A.提议召开董事会B.提议召开股东会C.提议罢免狄某D.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违背公司章程的决议,致使公司负债1亿元。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章、王、李、胡四位董事表示赞成,武董事表示弃权,赵、陈二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对于1亿元的债务,章、王、李、胡四位董事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B章、王、李、胡、武五位董事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该公司任何股东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该决议无效D.该公司任何股东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产生B.股份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产生C.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D.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E.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由职工代表F.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螅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一样不设股东会G.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均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下列人员中,可以接受张某书面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B.甲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赵某C.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王某D.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李某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半数选举产生B、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C、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D、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8人,现在仅剩下10个董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胡某无权提出这一请求,因为普通话是国语,胡某提出的请求只是借口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当准许,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需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胡某无权提出这一请求,因为普通话是国语,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当准许,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共有8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他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一是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拟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二是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拟由公司职工王某替换张某担任监事;三是鉴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本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公司。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就此作出最终决定。董事会的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B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C董事会决定公司职工王某成为监事参加监事会D董事会决定公司合并

单选题紫云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近期公司的几次投标均失败,董事会对此的解释是市场竞争激烈,对手强大。但监事会认为是因为董事狄某将紫云公司的标底暗中透露给其好友的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A提议召开董事会B提议召开股东会C提议罢免狄某D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半数选举产生B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C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D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8人,现在仅剩下10个董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单选题骏眉公司章程规定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数额以300万元为限。2018年11月13日骏眉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为公司股东赵某提供450万元的担保,赵某参加了该事项的表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参与该事项的表决B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为赵某提供担保的决议C该项决议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D公司章程对担保数额的规定无效

单选题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胡某无权提出这一请求,因为普通话是国语,胡某提出请求只是借口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当准许,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单选题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A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B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D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下列人员中,可以接受张某书面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B甲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赵某C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王某D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

多选题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C若参加董事会人数不足,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星煌公司不能投资于坤诚公司

单选题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A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B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D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多选题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多选题胡某是A上市公司的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胡某提起诉讼的方式正确的有( )。A甲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B乙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C丙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D甲、乙、丙三人可以联合书面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E只有甲股东可以单独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