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在教室,除非她接到张凯的短信了。下列哪项,如果正确,表明上述论断为假?Ⅰ.李娟接到了张凯的短信并且在教室。Ⅱ.李娟没有接到张凯的短信并且不在教室。Ⅲ.李娟接到了张凯的短信并且不在教室。A: 只有ⅠB: 只有ⅡC: 只有ⅢD: 只有Ⅱ和Ⅲ

李娟在教室,除非她接到张凯的短信了。下列哪项,如果正确,
表明上述论断为假?
Ⅰ.李娟接到了张凯的短信并且在教室。
Ⅱ.李娟没有接到张凯的短信并且不在教室。
Ⅲ.李娟接到了张凯的短信并且不在教室。

A: 只有Ⅰ
B: 只有Ⅱ
C: 只有Ⅲ
D: 只有Ⅱ和Ⅲ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假言命题的矛盾命题。题干出现“除非”,根据否一推一的推理规则,
题干等价于:没接到张凯的短信一在教室。该命题的矛盾为:
没接到张凯的短信且不在教室,即Ⅱ所述。其他两句均无法否定原命题。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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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5日,已怀孕7个月的李娟和丈夫正在小区散步,迎面一辆摩托车驶来,李娟躲闪不及,被摩托车的扶手从侧面顶了一下肚子,骑摩托车的人正好是楼下的邻居大毛。大毛连忙下车问是否需要上医院,李娟一看是邻居,就说算了,没事儿。没想到了晚上,肚子却痛得厉害起来,家人赶紧将她送到医院,当天晚上,李娟便早产下一女婴,小女孩取名丹丹,由于早产孩子只能放到保温箱中,医药费比正常分娩多花了一万多元钱,并且医生说早产的孩子将来会有很多后遗症。从医院回家后,李娟越想越觉得应该找大毛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娟找到大毛,要求大毛支付孩子早产多花的医疗费,以及承担孩子将来可能出现的早产所致后遗症的相应赔偿责任。由于大毛只同意赔偿3000元钱,李娟因此将大毛告上法庭。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丹丹和李娟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大毛为被告B.丹丹为原告,李娟为丹丹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大毛为被告C.李娟为原告,大毛为被告D.丹丹和李娟为普通共同诉讼原告,大毛为被告

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8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7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10月即行分居。198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199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李大明2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2、王丽娟继承的遗产,李大明有权分割吗?为什么?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吗?为什么?

李娟,初二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属于中等水平。一直以来父母对她管教都非常严厉,但是教育手段非常单一,每每李娟考试成绩不好,父母只会打骂,造成现在李娟对父母敬而远之,内心既脆弱也孤单。最近她认识了没有稳定工作的小张,并逐渐喜欢上他,于是李娟开始逃课跟小张约会,经常不完成作业,有时甚至彻夜不回家。父母对她加强了管束,而李娟却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打算和小张到另外一个城市一起生活。父母对此很无奈,只能向社会工作者求助。针对李娟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的介人策略有( )。A.批评李娟的想法和做法B.与李娟的父母沟通,建议他们改变教育方式,同时倾听李娟的内心想法C.与李娟的男友交流,建议其男友劝说李娟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D.对李娟讲行心理疏导.使其明白现阶段对于她来说,学习是最重要的E.与李娟的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使他们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多跟李娟交流、沟通,使李娟感到集体的温暖

如果李凯拿到钥匙,他就会把门打开并且保留钥匙。如果杨林拿到钥匙,他会把钥匙交到失物招领处。要么李凯拿到钥匙,要么杨林拿到钥匙。如果上述信息正确,那么下列哪项一定正确?A: 失物招领处没有钥匙B: 失物招领处有钥匙C: 如果李凯没有拿到钥匙,那么钥匙会在失物招领处D: 李凯拿到了钥匙

如果李凯拿到钥匙,他就会把门打开并且保留钥匙。如果杨林拿到钥匙,他会把钥匙交到失物招领处。要么李凯拿到钥匙,要么杨林拿到钥匙。如果上述信息正确,那么下列哪项一定正确?A.失物招领处没有钥匙。B.失物招领处有钥匙。C.门打开了。D.李凯拿到了钥匙。E.如果李凯没有拿到钥匙,那么钥匙会在失物招领处。

某中学上课时,高年级学生李某到教室外喊赵某,说有事让其出去一趟,班主任张某默许了。赵某走出教室后被李某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对赵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A.李某B.张某C.学校D.李某和学校

某中学上课时,高年级学生李某到教室外喊赵某,说有事让其出去一趟,班主任张某默许了。赵某走出教室后被李某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对赵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A、李某B、张某C、学校D、李某和学校

2008年1月1日,在群山环抱的河南省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一辆警车把32岁的李成会带走了。在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李成会供述了她在2007年12月27日毒死女儿的经过。并交代了事情的经过:1996年,下营村的李成会嫁给了同村的张秀华为妻。他们的家庭情况相似,李成会的母亲是个哑巴,父亲在一次盖房子时被砸成伤残,而张秀华的父母也都是痴呆人。两年后,她们的大女儿张娜出生了。2002年,他们又生下了小女儿张娟。张娟是先天性脑瘫,浑身软绵绵的,不会走路和说话。几年来,为给张娟治病,李成会欠下了两万多元的外债,但她一直没有放弃对女儿的治疗。2007年12月27日上午,李成会给张娟喂止咳糖浆时,公公指桑骂槐地说她不会生男孩。她感到非常委屈。李成会想,家9口人中有6人不是残疾就是痴呆,女儿的病也治不好,家中外债累累,生活看不到希望,遂产生了和女儿一起死的念头。于是,她把家中以前买的“3911”农药灌入张娟口中,看到女儿不停地呕吐,李成会就想,女儿把农药吐出后死不了,若自己死了,公公一家会嫌弃这个孩子,没人能照顾她。想到这儿,李成会放弃了自杀的想法,没想到下午张娟却死了。 2007年12月27日下午,在湖北十堰打工的张秀华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小女儿患脑充血死了。第二天,张秀华急匆匆回到老家。两天后,妻子告诉他,自己给女儿喂止咳糖浆时,误把农药灌入女儿口中,“反正女儿也死了,你想告就告吧”。然而,张秀华选择了沉默,知道真相的村民也是如此。 事发当天下午,几个村民在黄守军家玩,李成会抱着女儿张娟去串门。当时,大家看张娟呕吐得厉害,就劝她到村诊所看看,她就抱着女儿走了。途中,她第一次给女儿买了一包口香糖。有村民告诉村主任李明军,在李成会家闻到有农药味,李明军赶到后也闻到了农药味。这时,在村诊所里就诊的张娟口吐白沫、生命垂危,李明军急忙打“120”。救护车赶到时,张娟已经死亡。李明军等人在李成会家桌子上发现了外观差不多的2个瓶子,通过标签看到,一瓶是止咳糖浆,一瓶是"3911"农药。李明军问李成会是不是给女儿喂毒药了,她矢口否认。后来,李成会的亲属来了,说要私下解决。当天晚上,张娟被埋在了附近的山坡上。当地村民只是议论,出于同情没有人去告发。邻村的一个群众听说此事后,向西坪镇派出所报了案。2008年1月1日上午,西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开始调查取证。1月2日,经法医鉴定,张娟系中毒身亡。1月18日,李成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在本案中,西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能收集到了哪几种证据?根据现有的证据能否认定李成会涉嫌故意杀人罪?

著有散文集《行走恩平》是恩平人()。A、李泰航B、黎彩娟C、李彩军D、黎君娟

问答题2000年6月22日午夜时分,在河北省涿州市第四中学的女生宿舍内发生一起凶杀案。17岁的初三学生张小娟在睡梦中被人连砍3刀,当场死亡。十几天之后.案子破获,凶手是张小娟的班主任——26岁的青年教师李东身。警方查明,李东身曾多次以询问学习生活情况为由,将胆小怕事的女学生张小娟叫到办公室进行狠亵和奸污。后见张小娟即将毕业,怕事情败露,遂在学生即将离校的前一个晚上,带着匕首窜到女生宿舍撬开门将睡梦中的张小娟杀死。 公诉机关认定李东身就是杀人凶手的证据有: (1)在女生宿舍里的电灯灯泡上发现了李东身的指纹.据李东身在公安机关交待.因为怕杀人时,被害人张小娟打开电灯,所以撬开门后先将灯泡拧下来,在杀人后又将灯泡拧上。 (2)案发几天后譬犬对于现场足迹气味的辨认,三条警犬中有两条警犬认定犯罪现场足迹上闻到的气味就是李东身。 (3)李东身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但李东身后来又对全部供述予以否认,并说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后说的。经检察院调查.认定侦查人员对李东升进行讯问时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 (4)李东身学校同事,两个与其同办公室的老师对侦查人员谈到,曾经看到被害人张小娟被李东身叫到办公室。 (5)撬门用的改锥。  李东身的辩护律师经调查了解到: 1)涿州市第四中学从没配备过专业电工,教室宿舍里的电灯电器坏了,大部分要靠班主任去修理。 2)撬门用的改锥上没有李东身的指纹。本案中公安局收集了哪些直接证据?哪些间接证据?根据这些证据能否认定李东身有罪?理由是什么?

多选题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则陈某的保证行为亦无效;B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保证行为无效;C如果安某到银行要求付款被拒绝,其可以向李某、陈某、张某行使追索权;D如果陈某在签署保证时附加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则当该条件未成就时陈某不承担责任。

问答题2000年6月22日午夜时分,在河北省涿州市第四中学的女生宿舍内发生一起凶杀案。17岁的初三学生张小娟在睡梦中被人连砍3刀,当场死亡。十几天之后.案子破获,凶手是张小娟的班主任——26岁的青年教师李东身。警方查明,李东身曾多次以询问学习生活情况为由,将胆小怕事的女学生张小娟叫到办公室进行狠亵和奸污。后见张小娟即将毕业,怕事情败露,遂在学生即将离校的前一个晚上,带着匕首窜到女生宿舍撬开门将睡梦中的张小娟杀死。 公诉机关认定李东身就是杀人凶手的证据有: (1)在女生宿舍里的电灯灯泡上发现了李东身的指纹.据李东身在公安机关交待.因为怕杀人时,被害人张小娟打开电灯,所以撬开门后先将灯泡拧下来,在杀人后又将灯泡拧上。 (2)案发几天后譬犬对于现场足迹气味的辨认,三条警犬中有两条警犬认定犯罪现场足迹上闻到的气味就是李东身。 (3)李东身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但李东身后来又对全部供述予以否认,并说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后说的。经检察院调查.认定侦查人员对李东升进行讯问时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 (4)李东身学校同事,两个与其同办公室的老师对侦查人员谈到,曾经看到被害人张小娟被李东身叫到办公室。 (5)撬门用的改锥。  李东身的辩护律师经调查了解到: 1)涿州市第四中学从没配备过专业电工,教室宿舍里的电灯电器坏了,大部分要靠班主任去修理。 2)撬门用的改锥上没有李东身的指纹。公安局收集的口供、灯泡上的指纹和警犬的认定等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理由是什么?

多选题李娟,初二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属于中等水平。一直以来父母对她管教都非常严厉,但是教育手段非常单一,每每李娟考试成绩不好,父母只会打骂,造成现在李娟对父母敬而远之,内心既脆弱也孤单。最近她认识了没有稳定工作的小张,并逐渐喜欢上他,于是李娟开始逃课跟小张约会,经常不完成作业,有时甚至彻夜不回家。父母对她加强了管束,而李娟却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打算和小张到另外一个城市一起生活。父母对此很无奈,只能向社会工作者求助。针对李娟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的介入策略有( )。A批评李娟的想法和做法B与李娟的父母沟通,建议他们改变教育方式,同时倾听李娟的内心想法C与李娟的同学交流,建议其劝说李娟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D对李娟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明白现阶段对于她来说,学习是最重要的E与李娟的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使他们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多跟李娟交流、沟通,使李娟感到集体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