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三个B.五个C.七个D.九个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三个
B.五个
C.七个
D.九个
相关考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食品复检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对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B.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C.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D.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食品复检的论述正确的有()。A.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B.对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C.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D.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三B.七C.十D.十五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五个之日起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对B.错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复检申请。A.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实施抽检的食药部门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卫生行政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食品复检的论述不正确的是()。A、对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B、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C、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D、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三个B、五个C、七个D、九个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依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五个B、七个C、十个D、十五个
某县肉制品加工厂对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该厂可在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检申请B、该厂可在法定期限内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C、该厂可在法定期限内向该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D、复检机构对该厂出具的复检结论是最终检验结论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A、食品生产经营者B、检验机构C、抽样检验的部门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三B、七C、十D、十五
单选题《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原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A3B5C7D15
单选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A食品生产经营者B检验机构C抽样检验的部门
单选题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抽样检验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A二B五C七D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