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相关考题:
中国籍甲与美国籍乙为澳大利亚某大学同学,2003年两人在英国旅行时结婚,2005年甲回到中国后向中国某法院提出与乙离婚,中国某法院在受理本案时适用下列哪项法律?( )A.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美国法B.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英国法C.甲与乙的结婚适用英国法,离婚适用中国法D.甲与乙的结婚适用中国法,离婚也适用中国法
甲具有加拿大国籍和伊朗国籍,甲在英国和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驻加拿大,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加拿大和中国。甲在加拿大有经常居所。甲在中国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制度,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甲的国籍国法?()A.加拿大法B.英国法C.中国法D.伊朗法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盐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园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甲在出生时即具有美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 不具有中国国籍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且在伦敦有住所的华人。2005年6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有遗嘱。甲在北京遗有一栋别墅和43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下一栋住所、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北京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伦敦的一栋住房、两家商店适用英国法,在中国的动产及不动产适用中国法B.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英国法律C.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D.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共用题干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A、自然人张某在中国、法国和加拿大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B、甲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中国公司,则甲公司属于中国公司C、某美国全球500强公司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美国法确定D、甲公司没有营业所,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甲公司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共用题干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如该交通事故中甲死亡,乙未死亡,乙对其未成年儿子丙的抚养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是、()A、中国法B、美国法C、日本法D、加拿大法
共用题干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现其亲友因监护问题发生争执诉至中国某法院,该监护的设立应适用的法律为、()A、中国法B、美国法C、日本法D、重叠适用中国法和美国法
共用题干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甲和乙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法律,对于甲和乙财产的处理应该适用的法律是、()A、统一适用中国法B、统一适用美国法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和加拿大法D、动产适用日本法,不动产适用美国和加拿大法
中国某法院受理的一涉外案件中,涉及案中当事人马尔本国法的适用问题,马尔具有法国国籍,还具有加拿大国籍,马尔的住所在加拿大,他在美国及加拿大都有销售电脑的生意。请问,中国法院应以哪国的法律为马尔的本国法?A、中国法B、加拿大法C、美国法D、法国法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英国籍女士A20世纪50年代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王甲结婚。王甲1976年去世。1992年初,A写信给在意大利的养子王乙,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直到1992年底,王乙未予答复。A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经查,王乙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在瑞士有住所和财产。本案可以适用哪国的法律?A、英国法律B、意大利法律C、瑞士法律D、中国法律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自1990年起甲与家人常住英国。2010年1月1日起,甲受雇于意大利公司,并被劳务派遣到中国北京工作。2010年6月,甲与中国公民邓小迪女士结婚并定居河北,每日开车到北京工作。2013年6月,甲到意大利就医,2013年12月甲又到北京工作,与中国乙公司就位于北京的不动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案件不是涉外民事关系B2013年1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河北C2013年6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意大利D2013年12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北京
多选题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A因罗伯逊的住所不能确定,应以其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因罗伯逊的家人主要居住于乙国,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罗伯逊在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罗伯逊在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多选题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多选题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A自然人张某在中国、法国和加拿大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B甲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中国公司,则甲公司属于中国公司C某美国全球500强公司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美国法确定D甲公司没有营业所,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甲公司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单选题中国公民甲的韩国籍养父乙在访美期间因病突然去世。乙的住所在英国。乙留下的遗产包括:在日本的一处别墅,在加拿大的一部分动产。一名英国男子丙自称是乙的私生子,要求继承乙的遗产,遂与甲某产生纠纷。甲某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关于乙的遗产继承,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动产适用英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日本法B动产适用加拿大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日本法D动产适用韩国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