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取古树名木()由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摘取古树名木()由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考题: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对古树名木进行管理?( )A.一级古树名木每年组织检查1次、并进行养护B.一级古树名木每年组织检查2次、并进行养护C.二级古树每两年组织检查1次、并进行养护D.二级古树每三年组织检查2次、并进行养护

一级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住房建设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区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认,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认备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一级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住房建设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认,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因重点项目建设移植古树名木的程序有以下哪项?() A、报市人民政府批准B、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C、由建设项目业主申请D、经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

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需承担以下哪项法律责任?() A、毁损、砍伐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责令赔偿损失,并按照补偿费的五倍至十倍处以罚款B、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绿地内的违法建(构)筑物C、责令赔偿损失,并按照补偿费的三倍至五倍处以罚款D、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占用城市园林公共绿地的,按照补偿费的五倍至十倍处以罚款

古树名木死亡,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未经确认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每株可以处()的罚款。A.5000元至 1万元B.3000元至 1万元C.1000元至 1万元D.2000元至 1万元

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移植一二级古树名木所需费用,由()承担。A、移植单位B、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C、城市人民政府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于影响、危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生产、经营、生活设施或建筑物,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A、所有权人B、实际管理人C、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

按照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因特殊情况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移植,并按规定缴纳()。

按照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对损伤古树名木的,视其情节处以()以下的罚款。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或()报告,由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变更后的古树名木管护单位或个人重新()。

砍伐古树名木的,处以10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生长在()、植物园、()、游园、()、街路等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市、县()、区园林管护单位负责保护和管理

对采摘古树名木果实、种子、枝叶的,视其情节处以()以下罚款。

古树名木死亡,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未经确认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每株可以处的罚款。()A、5000元至1万元B、3000元至1万元C、1000元至1万元D、2000元至1万元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管理,每5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古树名木工作的检查。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因保护古树名木,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全额补偿。

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古树名木()或()签订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管护责任及奖励办法。

在单位管界内或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A、监督和技术指导B、管护C、命名

因自然死亡影响交通、危及安全必须砍伐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必须移栽古树名木的,须经()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A、省级B、市级C、县级

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A、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B、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C、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D、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违反《种子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A、责令停止试验B、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C、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D、处以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每2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普查,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资源档案。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经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具有景观价值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予以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预防重大灾害损害古树名木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