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外贸公司某年出售一批核桃给一家英国客户,采用CIP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季节性强,合同中作了如下规定:“10月份贵州装运。卖方保证货物于11月20日前抵达曼彻斯特,否则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妥,则须退还买方。”合同签订后A公司于10月中旬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因途中遇暴风雨耽搁,货物于11月21日到目的地曼彻斯特,比合同规定时间晚到一天。此时,恰遇核桃市价下跌,英国客户要求取消合同,导致中国A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讨论:该合同条款订立的是否恰当?是否为真正的CIP合同?为什么?

中国A外贸公司某年出售一批核桃给一家英国客户,采用CIP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季节性强,合同中作了如下规定:“10月份贵州装运。卖方保证货物于11月20日前抵达曼彻斯特,否则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妥,则须退还买方。”合同签订后A公司于10月中旬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因途中遇暴风雨耽搁,货物于11月21日到目的地曼彻斯特,比合同规定时间晚到一天。此时,恰遇核桃市价下跌,英国客户要求取消合同,导致中国A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讨论:该合同条款订立的是否恰当?是否为真正的CIP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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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卖方向买方销售某种商品 10000吨,在合同中规定了6至10月分5批装运,每月各装运200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买方按约于5月15日按合同开来信用证。卖方在前三个月每月装运2000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但是 9月份卖方因故未能按时装运,并延迟至10月初才装运。当卖方持有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本批货款时却遭到银行拒付,银行同时声称最后一批货物的装运也已经失效。分析银行拒受单据、拒付货款以及宣布最后一批失效有无道理。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货款.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贷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贷款?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F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中国某公司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B、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中国买方与巴林卖方签订了货物的进口合同,信用证方式付款。南远洋航运公司承运,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买方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巴林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600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即使巴林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银行也应当向巴林公司付款B.中国买方可以向远洋航运公司索赔C.保险公司应赔偿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损失D.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但中国买方可以向巴林卖方索赔

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公司按CIF ROTY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公约规定支付货款的时间是()。A、在合同签订时付款B、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买方应当在什么时候付款,则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装运单据时支付贷款C、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时,卖方可以在发货时订有条件,规定必须在买方支付货款时,方可交货或交付装运单据D、买方在没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义务支付货款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一份CIF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大米,货物从中国厦门装运,CIF西雅图。后该船因触礁沉没,当卖方A公司凭手中的提单、发票、保险单等装运单据要求B公司付款时,B公司以货物全部灭失为由,拒不接受单据和付款。卖权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为什么?

以CIF条件成交的合同,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卖方有权凭符合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向买方索取货款,而且事后买方没有索赔权。

CFR条款规定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然而由于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雨而发生灭失,则:()。A、卖方不必履行付款义务B、买方必须履行付款义务C、此为象征性交货,合同不成立D、因货物中途发生意外,则使合同失效

一家公司销售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按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收到的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须提交商业发票及买方会签的商品检验证书。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期备妥货物 并装运,而且安全到达目的地。但买方始终未在检验证书上会签,使卖方无法根据信用证收到货款,后经长期多方交涉,虽然最终追回了货款,但仍受到极大损失。试从本案分析,在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下,作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收回货款的可靠性和可能遇到的风险。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1998年11日18日,我方某公司与国外客商签订一批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USD115每公吨CIP、汉堡,装运期为1999年3月15日前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 按合同规定,买方于2月6日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出口公司于3月8日将该批货物装上开往汉堡的班轮。 不料,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难于3月12日灭失。 我方某公司于3月16日持整套运输单据向银行议付,但买方在得知货物已灭失后已于3月15日通知银行拒付货款。试分析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如何处理?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判断题以CIF条件成交的合同,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卖方有权凭符合合同规定的全套单据向买方索取货款,而且事后买方没有索赔权。A对B错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多选题某进出口贸易以CIFLondon条件成交,合同中规定“买方需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需于10月份自中国港口装运,并保证载货船只不迟于12月10日抵达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该合同是真正意义上的B该合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C该合同有效,应该按合同办理D该合同无效,应该按《2010年通则》办理E该合同是买卖双方对惯例适用的修订,一旦签订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r /

问答题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问答题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一份CIF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大米,货物从中国厦门装运,CIF西雅图。后该船因触礁沉没,当卖方A公司凭手中的提单、发票、保险单等装运单据要求B公司付款时,B公司以货物全部灭失为由,拒不接受单据和付款。卖权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为什么?

问答题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多选题公约规定支付货款的时间是()。A在合同签订时付款B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买方应当在什么时候付款,则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装运单据时支付贷款C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时,卖方可以在发货时订有条件,规定必须在买方支付货款时,方可交货或交付装运单据D买方在没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义务支付货款

问答题某公司按CIF ROTY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