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A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投资者和利益。当证券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时,该公司又隐匿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等资料,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其后,A公司的违法行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不久A公司申请破产。在这些事件中,假定直接责任人为同一人,则对其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B.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C.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D.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和虚假破产罪

某上市公司A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投资者和利益。当证券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时,该公司又隐匿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等资料,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其后,A公司的违法行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不久A公司申请破产。在这些事件中,假定直接责任人为同一人,则对其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A.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B.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

C.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

D.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和虚假破产罪


相关考题: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3年以下 B.3年以上 C.3年 D.5年以上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3年以下B.3年以上C.3年D.5年以上

下列对信息披露控制描述错误的一项是( )。A.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的—项义务。B.加强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控制C.保证证券市场公开、公平两大原则的重要支持。D.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描述错误的一项是( )A.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进行基金销售推介时,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募集推介材料等信息。B.基金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托管者披露基金的重要信息。C.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以及自律组织的要求,对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进行披露。D.按照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基金各项重要事项进行全面、完整的披露,以便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信息,从而进行判断和决策。

关于或有事项的披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无论或有事项是否确认预计负债,均不应披露 Ⅱ.当或有资产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时,就应披露 Ⅲ.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Ⅳ.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准则规定企业无须披露任何信息 Ⅴ.在涉及来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准则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A、Ⅱ,Ⅲ,ⅤB、I,Ⅱ,ⅢC、Ⅲ,ⅤD、Ⅱ,Ⅴ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责任人员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对负有信息披露业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Ⅰ.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Ⅱ.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Ⅲ.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Ⅳ.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下列违规披露信息的情形中,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 )。Ⅰ.企业向股东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Ⅱ.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前期差错Ⅲ.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Ⅳ.企业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A、Ⅱ.ⅢB、Ⅰ.Ⅱ.ⅣC、Ⅰ.Ⅲ.ⅣD、Ⅱ.Ⅲ.Ⅳ

下列违规披露信息的情形中,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 )。Ⅰ.企业向股东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Ⅱ.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前期差错Ⅲ.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Ⅳ.企业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利益A: Ⅱ. ⅢB: Ⅰ. Ⅱ. ⅣC: Ⅰ. ⅢⅣD: Ⅱ. 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