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葛某经村委会和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在其原房屋旧址上新建平房两间,其中一间承包给王某经营服装店,每月租金500元。2006年5月1日,县交通局以葛某房屋距交通干线过近为由,令其限期拆除,葛某不服,拒不拆除。2006年5月15日,交通局强制执行,将葛某的房屋屋顶破坏,致使不能使用。葛某对交通局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向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葛某应当在2006年7月15日前申请行政复议B.市交通局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省交通局应当责令其受理C.市交通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县交通局采取强制执行行为依据的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该规定是不合法的,市交通局有权在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D.葛某在行政复议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5年12月,葛某经村委会和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在其原房屋旧址上新建平房两间,其中一间承包给王某经营服装店,每月租金500元。2006年5月1日,县交通局以葛某房屋距交通干线过近为由,令其限期拆除,葛某不服,拒不拆除。2006年5月15日,交通局强制执行,将葛某的房屋屋顶破坏,致使不能使用。葛某对交通局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向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葛某应当在2006年7月15日前申请行政复议

B.市交通局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省交通局应当责令其受理

C.市交通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县交通局采取强制执行行为依据的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该规定是不合法的,市交通局有权在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D.葛某在行政复议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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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了原规划设计”中的“部门”指( )。A.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B.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将该两幢房屋的用途由工业改变为其他,应通过( )途径。A.自行改变B.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变C.经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D.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王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问: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甲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了原规划设计”中的“部门”指( )。A.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B.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罗某因住房紧张申请建房,经村干部批准拥有一处四间房的宅基地,罗某在地东面建房两间,在地西面又打了两间房的地基,动工建房。此时该村委会以罗某未经审批为由出面制止,罗某以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房屋证为由不听劝阻,后村委会报告乡政府,经其同意,村委会限罗某30天内拆除两间西房。本案中如罗某不服,应以()为被告。A.村委会B.村干部C.县政府D.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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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C: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善意取得继承的两间房屋D:丙不可能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用途,必须向()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进行转让。A、土地主管部门和计划主管部门B、计划主管部门和规划主管部门C、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主管部门D、土地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应当经( )批准A. 出让方 B. 城市建设部门C. 房屋管理部门 D. 城市规划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