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三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三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相关考题: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对于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丁负有债务l0万元。而丁对该合伙企业有10万元的债务。甲在该合伙企业中有10万元的财产份额。则:( )A.丁可以抵销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B.丁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之外的财产不足清偿对丁的债务,丁可以主张将甲应当获得的收益用于债务清偿D.丁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5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F笔记本电脑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D.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甲私自将乙托他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依然拥有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丙获得了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C.甲无权处分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甲依然享有该笔记本电脑的占有权

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按3:3:2:1:1,下列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A:戊以其劳务出资,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出评估定价B:乙以其“妈妈笑”商标使用权出资,则该商标权属于合伙企业C:合伙企业清算前丙私自将其出资的汽车卖给刘某,如果刘某不知道其是合伙企业财产,则刘某可以取得汽车所有权D:甲以现金出资,丙以汽车出资,丁以房屋使用权出资,则甲的现金、丙的汽车以及丁的房屋属于合伙共有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 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 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 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为30%。甲为了从乙处获得贷款而将该出资份额质押给乙,该质押行为未经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同意,下列关于该质押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出质行为效力待定,待其他合伙人追认后有效B.该出质行为无效C.该出质行为为可撤销行为,由其他合伙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D.该出质行为作为甲的退伙处理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2009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者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甲租用乙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但仍然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有权追回该电脑B.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C.乙无权追回该电脑D.该转让行为有效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的妻子丁是唯一继承人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 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 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 丙二人D. 甲. 乙. 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为30%。甲为了从乙处获得贷款而将该出资份额质押给乙,该质押行为未经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同意,下列关于该质押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出质行为效力待定,待其他合伙人追认后有效B、该出质行为无效C、该出质行为为可撤销行为,由其他合伙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D、该出质行为作为甲的退伙处理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单选题甲租用乙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不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以市场价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权追回该电脑B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C丙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D该转让行为无效

单选题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5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笔记本电脑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D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一直由甲经营。因甲兄丁向戊借款,甲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质押给戊,该质押的效力(  )。A有效,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个人承担B无效,因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C可撤销,其他合伙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D效力待定,必须经乙和丙的同意方有效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市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埘台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该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单选题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