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彩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09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 全年直接销售彩电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换取原材料的部分),全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2) 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彩电换取A公司原材料,市场价值为200万元,成本为130万元企业已做销售账务处理,换取的原材料价值200万元,双方均开具了专用发票。(3) 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4) 1月1日,企业将闲置的办公室出租给B公司,全年收取租金120万元。(5) 企业全年彩电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换取原材料的部分);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5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为120万元);财务费用为350万元(其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超标10万元)。(6) 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限度的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7) 对外转让彩电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8) 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68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经税务机构认可),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9) 全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通过当地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处罚6万元。假定上述租金收入不考虑房产税和印花税。2009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是( )万元。A.43.1B.49.1C.66.1D.94.10
某市一家彩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09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 全年直接销售彩电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换取原材料的部分),全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2) 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彩电换取A公司原材料,市场价值为200万元,成本为130万元企业已做销售账务处理,换取的原材料价值200万元,双方均开具了专用发票。
(3) 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4) 1月1日,企业将闲置的办公室出租给B公司,全年收取租金120万元。
(5) 企业全年彩电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换取原材料的部分);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
(其中广告费为15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为120万元);财务费用为350万元(其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超标10万元)。
(6) 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限度的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7) 对外转让彩电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
(8) 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68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经税务机构认可),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
(9) 全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通过当地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130万元,违反工商管理规定被工商处罚6万元。
假定上述租金收入不考虑房产税和印花税。
2009年度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扣除的税费是( )万元。
A.43.1
B.49.1
C.66.1
D.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