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企业的()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A.法定代表人B.董事C.监事D.经理
与公司、企业的()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A.法定代表人
B.董事
C.监事
D.经理
相关考题: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包括:()。 A、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B、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C、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D、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虚假诉讼罪”,下列关于该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可以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B.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应从重处罚C.通过虚假诉讼行为,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D.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A.捏造、散布虚假事实B.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损害行业声誉C.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恶意压低基金的服务收费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