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
主合同与从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
相关考题:
根据《担保法》规定,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但可以有例外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关于两个合同之间关系概述,正确的是(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但可以有例外B.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D.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分类标准是依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B.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C.主合同与从合同是绝对的D.在没有关联的合同之间是无法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
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是相互依附的B.从合同完全依附于主合同,没有任何独立性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叠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叠E.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的主从地位是绝对的
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 )。A.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也不能有效成立B.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就不能单独存在C.主合同被判定无效或宣告撤销,从合同也就失效D.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即终止E.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也变更
属于合同分类的是( )A.书面合同、口头合同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D.主合同与从合同E.单合同与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