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的时限为A、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B、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C、自发现之日起1个季度内D、自发现之日起15天内E、自发现之日起20天内
医疗机构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的时限为
A、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
B、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
C、自发现之日起1个季度内
D、自发现之日起15天内
E、自发现之日起20天内
相关考题: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A.应立即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报告D.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应立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A、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C、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D、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须及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A.应立即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报告D.应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应立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A、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每半年集中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C、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D、直接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30日内报告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A.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15日内报告C.1个月内报告D.须及时报告E.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A.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每半年集中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C.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D.直接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30日内报告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医疗机构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的时限为A.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B.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C.自发现之日起1个季度内D.自发现之日起15天内E.自发现之日起20天内
A.须及时报告B.1个月内报告C.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D.15日内报告E.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A.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C.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D.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E.须及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