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法人。()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法人。()


相关考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

利用未公开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以下:()。 A、金融机构从业人员B、基金管理公司C、商业银行从业人员D、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罪的犯罪客观要件,以下正确的是:()。 A、犯罪人利用的信息尚处于秘密状态而未予公开B、犯罪人利用的是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C、犯罪人利用的信息有可能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产生重要影响D、犯罪人利用的是不能公开的内幕信息

利用未公开信息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在于:()。 A、侵犯的客体不同B、犯罪主体不同C、利用信息的内容不同D、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小李某利用担任投资公司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旗下公司拟进行股票买卖的非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指令他人利用受小李控制的证券账户进行抢先交易,累计成交额达1亿元,并随后将所购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00万元,并分得股票红利30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小李进行股票交易利用的信息并非内幕信息,不构成犯罪B、小李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信息,构成盗窃罪C、虽然案中信息并非内幕信息,但小李的行为仍构成内幕交易罪D、小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法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简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A.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B.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C.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D.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  )。Ⅰ.证券公司从业人员Ⅱ.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Ⅲ.商业银行从业人员Ⅳ.上市公司董监高A.Ⅰ、Ⅲ、ⅣB.Ⅰ、Ⅱ、ⅢC.Ⅰ、Ⅱ、Ⅲ、ⅣD.Ⅰ、Ⅱ、Ⅳ

(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A.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B.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C.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D.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