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信息、电子文件属于电子数据的是( )。A.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B.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C.网上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D.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下列信息、电子文件属于电子数据的是( )。
A.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B.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C.网上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D.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相关考题:
下面有关博客营销的说法正确的是()。A、与门户网站发布广告和新闻相比,博客传播具有更大的自主性。B、与论坛营销的信息发布方式相比,博客文章显得更正式,可信度更高2016年电子商务师考试试题2016年电子商务师考试试题。C、博客与企业网站相比,文章的内容题材和发布方式更为灵活。D、博客营销是一种基于个人人际资源的网络信息传递形式
以下哪几项属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电子数据:()A.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B.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C.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D.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面试热点:微信聊天记录可作证据【热点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热点题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一时间“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成为舆论热点。对此,你怎么看?
【判断题】电子邮件,专业论坛,个人博客,微信朋友圈,手机新闻客户端,均属于新媒体类型。A.Y.是B.N.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