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母亲改嫁后,原子女是否应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肖某,现年70岁。1955年,肖某和赵某结婚,两人均为农民。婚后生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肖某和赵某经法院判决离婚。1994年,肖某与村民于某结婚,未再生育。肖某常年有病在身,于某为肖某治病已债台高筑。今年,肖某旧病复发,几万元的医疗费让于某无法负担。于是肖某希望自己的原子女能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然而,却被自己的子女一致拒绝,并且遭到辱骂。他们认为,既然母亲抛弃子女嫁给了于某,应该由于某扶养,他们也因此没有了赡养的义务。肖某已嫁给他人,其原子女是否还应对肖某尽赡养的义务?
问:母亲改嫁后,原子女是否应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肖某,现年70岁。1955年,肖某和赵某结婚,两人均为农民。婚后生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肖某和赵某经法院判决离婚。1994年,肖某与村民于某结婚,未再生育。肖某常年有病在身,于某为肖某治病已债台高筑。今年,肖某旧病复发,几万元的医疗费让于某无法负担。于是肖某希望自己的原子女能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然而,却被自己的子女一致拒绝,并且遭到辱骂。他们认为,既然母亲抛弃子女嫁给了于某,应该由于某扶养,他们也因此没有了赡养的义务。肖某已嫁给他人,其原子女是否还应对肖某尽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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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现年45岁,未婚,其欲收养一个孩子为自己养老送终。同村廖某育有四个女儿,与妻子协议离婚,四个子女归廖某独自抚养。由于生活极度困难,廖某与肖某达成协议,由肖某抚养廖某最小的女儿,现年7岁。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廖某的小女儿由肖某抚养,并改口叫肖某为爸爸,自此与廖某再无父女关系。肖某抚养廖某的小女儿半年后,发现孩子患有轻微的自闭症,很少与外人有语言和情感上的接触,肖某便找到廖某,想解除抚养协议。问题:1、收养人肖某与廖某女儿之间是否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2、如何评价廖某送养自己子女的行为?3、肖某的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4、若肖某与廖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肖某可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李某3岁时,其生父因犯罪被判除有期徒刑,一直未对李某尽抚养义务,李某4岁时,其母与生父离婚并与继父结婚,继父抚养教育李某直至独立生活。李某生父出狱后,无生活来源,继父常年病瘫在床,母亲从事家务劳动,三人均要求李某赡养。问:李某对三位老人是否有赡养义务?
王老太与周某育有二子大强与小强,周某去世后,王老太改嫁村民孙某,并育有二女大梅与小梅。大强与小强由叔叔抚养成人,现已各自成家。无经济来源的王老太一直与大梅及其上门女婿一家共同生活。现王老太突发重病,大梅希望兄弟姊妹共同赡养母亲并分担母亲医药费用,但多次协商未果。关于王老太赡养及医药费的说法,错误的有( )。A.大强称母亲没有抚养自己且已改嫁,自己没有赡养义务B.小强称自己家庭困难,不应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C.大梅称以往自己照顾母亲多,今后母亲的赡养是其他三兄妹的义务D.小梅称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赡养和支付母亲医药费的义务E.四兄妹可以签订赡养义务协议,并征得王老太的同意
王老太与周某育有二子大强与小强,周某去世后,王老太改嫁村民孙某,并育有二女大梅与小梅。大强与小强由叔叔抚养成人,现已各自成家。无经济来源的王老太一直与大梅及其上门女婿一家共同生活。现王老太突发重病,大梅希望兄弟姊妹共同赡养母亲并分担母亲医药费用,但多次协商未果。关于王老太赡养及医药费的说法,错误的有()。A:大强称母亲没有抚养自己且已改嫁,自己没有赡养义务B:小强称自己家庭困难,不应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C:大梅称以往自己照顾母亲多,今后母亲的赡养是其他三兄妹的义务D:小梅称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赡养和支付母亲医药费的义务E:四兄妹可以签订赡养义务协议,并征得王老太的同意
肖某,男,17周岁;朱某,男,18周岁。两人系某大学的大学生,暑假期间朱某提出找小姐,肖某同意提供帮助。经商量后,由肖某到某酒吧找被害人周某开房,在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后,朱某身着警服假冒警察闯进肖某和周某所在房间,以肖某和周某有卖淫嫖娼行为,要进行罚款,周某不得已交出3 000元。朱某在周某交出3 000元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周某奸淫。 问:(1)肖某和朱某构成何罪? (2)本案是否存在轮奸情节? (3)本案是否存在其他量刑情节?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C.丙可以多分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C.丙可以多分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E.不用给丁多分适当的遗产
王某现年35岁,当王某3岁时父母离婚,王某随母亲生活,而从此也未再与父亲见面,父亲从未对王某尽抚养的责任。母亲随后又结婚,而继父一直抚养照顾王某至成年。现在继父年老体弱,由王某负责赡养。可前几天30多年未谋面的父亲突然出现,穷困潦倒,要求王某负责替他养老送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的生父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王某可以不尽赡养义务B: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王某只赡养其继父即可C:王某既要赡养其继父也要赡养其生父D: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王某只需要赡养其生父
张某男与于某女,离婚后,女儿由于某抚养。后两人未办复婚手续同居,一年后张某死亡。于某与张某的母亲共同生活,照顾张某的母亲,后张某的母亲去世。发生继承纠纷,法院把于某作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一审法院判决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