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6年3月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乙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如下会计分录:50. 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三)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6年3月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乙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如下会计分录:

50. 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相关考题: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协议由乙代销甲的产品,售价由甲定,乙不得擅自提价;产品售出后乙按销售额收取手续费。此项活动中甲、乙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为 ( )。A.甲为增值税纳税人,乙仅为营业税纳税人B.甲、乙均为增值税纳税人C.甲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D.乙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6年3月6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乙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4月1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如下会计分录:(1)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2)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增值税、手续费支出,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3)收到商品代销款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协定由乙代销甲的产品,售价由甲定,乙不得擅自提价;产品售出后乙按销售额收取手续费。此项活动中甲、乙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为( )。A、甲为增值税纳税人,乙仅为营业税纳税人B、甲、乙均为增值税纳税人C、甲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D、乙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E、甲、乙均为营业税纳税人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协定由乙代销甲的产品,售价由甲定,乙不得擅自提价;产品售出后乙按销售额收取手续费。此项活动中甲.乙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为( )。B.甲、乙均为增值税纳税人C.甲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D.乙既是增值税纳税人,也是营业税纳税人E.甲、乙均为营业税纳税人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甲和乙两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和9%,但两种产品未分开核算,则甲乙两种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A.均为13%B.均为9%C.均为11%D.分别为13%和9%

甲企业的部分商品委托其他单位销售,发生如下业务:委托乙企业代销200件商品,销售价(不含税)150元/件,实际成本100元/件,甲企业收到代销清单,代销商品已全部售出,乙企业按不含税销售额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并向甲企业结清代销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委托代销的有关会计分录。(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x20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3)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甲和乙两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和9%,但两种产品未分开核算,则甲乙两种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A.均为13%B.均为9%C.均为16%D.分别为13%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