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相关考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下列情况”是指()。A.父母婚姻关系不变,但其按程序申请变更的;B.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C.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D.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A.十九周岁B.二十周岁C.二十二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