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12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6000元,12月份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2)在境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月份取得董事费40000元。(3)5月份应邀到B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24000元,按B国的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000元。(4)6月份将专利权转让,取得收入100000元。(5)7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所按市场价格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8月份因房屋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0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持凭证。(6)8月份利用业余时间为某企业开发一项技术,取得收入50000元,通过政府机关分别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0元,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均取得相关捐赠证明。(7)8月份转让境内甲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所得2500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公司股票,取得收入为35000元,未缴过税款。(8)10月份在相关杂志上发表一篇专业文章,取得收入5000元。(9)11月份参加某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所得共价值12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张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张某12月份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计算张某5月份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交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张某6月份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计算张某8—9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费用)。(6)计算张某8月份为某企业开发一项技术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计算张某8月份转让境内和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计算张某发表专业文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计算张某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12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6000元,12月份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
(2)在境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月份取得董事费40000元。
(3)5月份应邀到B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24000元,按B国的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000元。
(4)6月份将专利权转让,取得收入100000元。
(5)7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所按市场价格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8月份因房屋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0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持凭证。
(6)8月份利用业余时间为某企业开发一项技术,取得收入50000元,通过政府机关分别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0元,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均取得相关捐赠证明。
(7)8月份转让境内甲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所得2500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公司股票,取得收入为35000元,未缴过税款。
(8)10月份在相关杂志上发表一篇专业文章,取得收入5000元。
(9)11月份参加某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所得共价值12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12月份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张某5月份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交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张某6月份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张某8—9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费用)。
(6)计算张某8月份为某企业开发一项技术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张某8月份转让境内和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张某发表专业文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计算张某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