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 A.1200mB.1000mC.900m
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
A.1200m
B.1000m
C.900m
相关考题: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m。 A、800,1000B、800,1200C、800,1500D、1000,1500
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