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A.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B.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C.纳税人延期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D.纳税人因偷税而被查补的营业税

下列各项中,不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

A.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B.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

C.纳税人延期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D.纳税人因偷税而被查补的营业税


相关考题:

根据现行政策,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有( )。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受托方补缴消费税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C、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D、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也不再征收消费税E、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下列各项中,不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A.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B.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C.纳税人延期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D.纳税人因偷税而被查补的营业税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规定的有(  )。A.受托方(除个人外)应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B.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未销售时不缴纳消费税C.受托方代委托方购进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属于税法上的委托加工业务D.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委托方销售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格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其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是( )。A.不征收消费税B.免征消费税C.征收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D.征收消费税,在计税时不得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关于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回后用于非消费税应税项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B.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C.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D.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其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税额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B.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单位,其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委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应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D.进口产品时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应作为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缴城建税适用的税率是( )。A.委托方所在地税率 B.受托方所在地税率 C.双方协商 D.从高征收

2、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可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B.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C.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D.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是()。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委托方补缴。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计算。C.委托方收回后,按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D.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