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要求:(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给乙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账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给乙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账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相关考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企业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尚未支付税金和加工费。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 )元。A.1700B.1452C.4760D.1785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税额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104)万元。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44B.144.68C.160D.160.68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人账价值为( )万元。(2007年)A.144B.144.68C.160D.160.68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A.144B.144.68C.160D.160.68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44B.144.68C.160D.160.68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44B.144.64C.160D.160.64
甲企业发出 实际成本为 140万元 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 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 支付加工费 4万元 和增值税 0.52万元, 另支付消费税 16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44B.144.52C.160D.160.52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x20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3)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018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