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 A、ⅠB、ⅡC、ⅢD、Ⅳ
矿山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矿山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矿山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矿山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矿山事故灾难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时,应启动()级响应。AⅠBⅡCⅢDⅣ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