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涂改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一次扣10分。

擅自涂改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一次扣10分。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将出租汽车交给从业资格证未注册的人员驾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10分。

未按规定携带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一次扣3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3分。

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计()分A、3B、5C、10D、20

出租汽车驾驶员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在诚信考核中一次记()。A、20分B、10分C、5分

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可以()。A、涂改B、伪造C、出租D、换发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A、转借B、出租C、涂改D、伪造或者变造

有()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A、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B、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C、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D、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计()分。A、5B、10C、20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10分。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一次记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更。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封闭车门的,一次扣5分。

《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一次扣()分A、5B、10C、15D、20

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注册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补发、出租、涂改和伪造。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扣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lO分。A、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B、利用出租汽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有意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的C、举办重大活动或者文明城市评比期间违规被通报的,社会影响较大的D、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砸车事件的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1分()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分。()A、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D、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