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涂改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一次扣10分。
擅自涂改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一次扣10分。
相关考题:
有()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A、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B、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C、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D、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lO分。A、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B、利用出租汽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有意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的C、举办重大活动或者文明城市评比期间违规被通报的,社会影响较大的D、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砸车事件的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1分。()A、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B、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C、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D、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