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A、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B、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C、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D、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应当按规定参加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复核。复核合格的方可继续营运。A、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B、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C、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D、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将客运出租汽车交于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营运。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整顿,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十五日至三十日。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无偿执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应急决定。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因此驾驶员应当配合公司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服建立驾驶员岗位培训、信用考核及档案管理制度,还应当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和安全服务教育。()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统运价,使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客票或票据。()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调用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经营者、驾驶员应当服从。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承担抢险救灾调度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应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按要求完成应急、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驾驶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通过集体协商确定驾驶员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幅度等事项。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但治安防范措施可有可无。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遇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要求抢救伤员、病人、抢险、救灾、执行外事或指令性任务等时,应服从指挥调度。
客运出租汽车()应当自行承担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主体责任和经营风险。A、经营者B、驾驶员C、所属企业管辖派出所D、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与驾驶员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驾驶员工资,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设施、驾驶员、营运、电召、安全运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出租或转让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的,扣20分。
客运出租汽车的企业、个人经营者,取得客运租汽车经营权后,应当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办理()。A、出租汽车经营权证B、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C、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D、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班车客运,其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标准收取费用,并按照规定使用由()监制的发票(车票)。A、税务部门B、运管部门C、交通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