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息时也不例外。()A对B错

判断题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息时也不例外。()
A

B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息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权时则不作调整。( )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 ( )

标的证券除权的,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式为: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X(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第三人发行并上市的权证,发行人要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由( )决定。(1分)A.权证上市数量B.行权比例C.行权价格D.担保系数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的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息时则不作调整。( )A.正确B.错误

下列关于权证的行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权结算方式分为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 B.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 C.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D.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和除息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

以下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有( )。 A.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一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B.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X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C.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X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标的证券除权的,权证的行权比例公式为( )。A.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B.新行权比例=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C.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两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D.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前一日参考价

标的证券除息的, 行权价格公式为( )。 A.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开盘价 B.新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C.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以下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有( )。 A.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B.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C.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标的证券除息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公式为( )。A.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日标的证券开盘价)B.新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日标的证券收盘价)C.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在权证业务中,标的证券除权、除息,不会影响权证行权价格。( )A.正确B.错误

标的证券除权的,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式为: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公式分别为( )。A.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E1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B.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C.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发行并上市的权证,发 行人要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由( )决定。A.权证上市数量 B.行权比例C.行权价格 D.担保系数

关于权证的行权比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不应作相应调整B: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C: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可作选择性调整D: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息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

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公式不正确的是( )。A.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B.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C.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

标的证券除权的,新行权价格公式为()。A: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B: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前一日标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C: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前一日标参考价/除权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标参考价/除权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公式分别为()。A: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B:标的证券除权,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C: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标的证券除息,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

在权证业务中,标的证券除权、除息,不会影响权证行权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发行人或保荐人应对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并及时提交证券交易所。()

标的证券除息的,行权价格公式为()。A、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开盘价B、新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C、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标的证券除权的,权证的行权价格公式为()。A、新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B、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C、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两日标的证券收盘价)D、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前一日的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当标的证券除权除息时,按照标的证券除权除息后价格的新挂合约属于()A、波动加挂B、到期加挂C、调整加挂D、变动加挂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发生除权的,行权比例应作相应调整,除息时也不例外。()

附权证债券的权证有效期通常不等于债券期限,只有在()才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A、增发新股B、合并C、配股D、正股除权除息时

单选题附权证债券的权证有效期通常不等于债券期限,只有在()才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A增发新股B合并C配股D正股除权除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