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徐某在提起离婚诉讼后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伤势严重开庭时无法到庭。由于徐某没有其他的法定代理人,受诉人民法院只好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林某担任他的代理人。那么,徐某和林某之间的这种代理关系属于(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无权代理
公民徐某在提起离婚诉讼后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伤势严重开庭时无法到庭。由于徐某没有其他的法定代理人,受诉人民法院只好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林某担任他的代理人。那么,徐某和林某之间的这种代理关系属于( )。
- A、委托代理
- B、法定代理
- C、指定代理
- D、无权代理
相关考题:
下列选项中,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_。A、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B、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可以在离婚诉讼终结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C、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不能再行提出。D、无过错一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李某是某公司职员,李某在公司加班时,被其主管张某强奸,在法院审理张某的刑事责任时,李某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对于因张某强奸而住院花费的费用和误工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李某可以因强奸而遭受的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李某不能对自己遭受的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李某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演员刘某对丈夫陈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平分共有财产,在开庭审理时,刘某因害怕在法庭上见到陈某尴尬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得到法院同意后,刘某委托律师邓某代理其进行诉讼,但没有进行特别授权,后来,由于陈某同意离婚,邓某便代理刘某放弃了平分共有财产的诉讼请求,并与陈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问:(1)刘某不出庭是否正确?为什么?(2)邓某放弃刘某诉讼请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郑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2000年1月10日,李某因无证驾驶赵某的汽车被交警徐某扣留。在徐某将汽车开往交管站的路途中不慎将汽车撞坏。赵某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起诉时,应当采用下列哪些选项的理由?( )A.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B.徐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李某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某甲因疏忽大意造成交通事故,导致某乙受伤;后某乙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某乙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某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某甲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A.某乙的丧葬费B.救治某乙的医药费C.某乙近亲属参加某乙葬礼的交通费用D.某乙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
李某与妻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李某之妻提起上诉后第五天,李某之妻在车祸中身亡。此时,李某要求继承妻子的遗产,遭妻子的兄妹拒绝,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应准予李某继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0年4月1日,李某因家庭琐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欲与张某离婚,法院经调解二人和好,不久李某与张某因同样理由再起纷争,李菜欲再次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最早可在下列( )时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A.2010年7月2日B.2010年10月2日C.2010年12月2日D.2011年3月2日
下列案件中,法院应当受理的有()。 A、一审中,当事人撤诉后又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B、二审中,原一审原告撤回起诉,法院准许撤诉,原告又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C、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审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D、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提起离婚诉讼
中国公民夏某(男)与中国公民冯某(女)1997年在沈阳结婚。婚后夏某自费到加拿大留学,200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美国纽约州一家公司找到工作。2002年8月,夏某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纽约州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夏某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冯某。冯某在经过一番咨询后,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纽约州法院已经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单选题公民徐某在提起离婚诉讼后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伤势严重开庭时无法到庭。由于徐某没有其他的法定代理人,受诉人民法院只好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林某担任他的代理人。那么,徐某和林某之间的这种代理关系属于(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无权代理
单选题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 ( )A在离婚后6个月内单独提起诉讼B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C存离婚后2年内单独提起诉讼D在离婚后4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问答题中国公民夏某(男)与中国公民冯某(女)1997年在沈阳结婚。婚后夏某自费到加拿大留学,200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美国纽约州一家公司找到工作。2002年8月,夏某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纽约州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夏某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冯某。冯某在经过一番咨询后,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纽约州法院已经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
单选题1999年3月1日,李某因家庭琐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张某离婚,法院经调解使二人和好,不久李某与张某因同样理由再起纷争,李某欲再次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最早可在下列哪一时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A1999年6月2日B1999年9月2日后C1999年12月2日D2000年3月2日
不定项题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下题。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