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教师的哪些情形给予行政处分和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教师的哪些情形给予行政处分和解聘?
相关考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其中( )不属于规定的情形。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身体患疾不愿从事原来教学任务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规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仅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其中()属于规定的情形。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身体患疾不愿从事原来教学任务的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具体指以下()情形。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评奖评优而弄虚作假的E、公开学生成绩并张贴红榜白榜的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