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住宅体制经历了以“三三制”为代表的公有住房出售阶段,所谓“三三制”,即由()共同承担占住宅造价50%的标准价。A、政府B、职工C、非营利组织D、企业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住宅体制经历了以“三三制”为代表的公有住房出售阶段,所谓“三三制”,即由()共同承担占住宅造价50%的标准价。
- A、政府
- B、职工
- C、非营利组织
- D、企业
相关考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主要包括()。A:住宅的业主,但二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B: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C:公有住房出售的售房单位D:小区内全体物业使用人E:公有住房的购房单位
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正确的是()。A:业主首次缴存住宅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3%B: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C: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5%D: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20日内,将应当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人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下列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使用C.商品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D.出售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交存
下列关于部分产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所谓"部分产权",根据1991年12月31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小组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权能并且这种权能受到法定限制的产权B、"部分产权"房屋具有福利性质C、"部分产权"房屋具有福利性质,仅销售给房屋所在单位的职工,职工购买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有限的处分权(购房后要经过一定期限后才能出售)D、所谓"部分产权",根据1991年12月31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小组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享有完全权能并且这种权能受到法定限制的产权
2006年10月,A国有企业在该县城内建成B住宅小区。2014年10月,通过房改,将该小区所有住宅出售给职工,其中,该企业职工李某以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60m2的住宅。当地房改成本价为800元/m2。按规定,职工李某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元。A、800B、960C、1080D、3600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A、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B、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C、公有住房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D、商品房业主或公有住房业主
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引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权属审核,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出售方应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所有人一致B、申请人应为售房合同中的出售方C、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有住房按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出售D、出售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应为划拨国有土地所有权E、土地用途应当为住宅用地
下列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使用C、商品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D、出售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交存
多选题下列关于住宅维修基金的描述,正确的有( )。A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的业主所有B商品住宅的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C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可以用来购买国债D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E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单选题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A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B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C公有住房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D商品房业主或公有住房业主
多选题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住宅体制经历了以“三三制”为代表的公有住房出售阶段,所谓“三三制”,即由()共同承担占住宅造价50%的标准价。A政府B职工C非营利组织D企业